第12章(1 / 2)

时隔多日,简夏骑着落满灰的小电驴回到了记忆中的‘家。’

这是老小区了,简夏把小电驴停在单元楼下锁好,走上三楼。

站在门前沉吟片刻,她弯下腰,从脚下的地垫下头摸出一把钥匙,打开了门。

格局是简单的三室一厅,也许是因为主人不怎么回来的缘故,除了必要的家具,根本没什么东西,故而显得有些空旷。

她站在玄关扫了两眼,看出了不对劲。

鞋架上的鞋子少了几双。

把从菜市场买回来的菜放地板上,简夏走到了主卧室前。

门没有关,是虚掩着的,轻轻一推就开了。

窗帘也没拉,下午大片大片的阳光透过玻璃照进来,把整个房间烘的干燥而暖洋洋。

这明显是一间男生的房间,床单被罩都是干净的淡灰色,雪白的墙上还贴着好几个球星的海报。

床上很乱,好几件衣服杂乱的叠在一起。

简森肯定是回来过,并且就是最近。

根据记忆来看,两姐弟之间的关系好像并不怎么好,至少不像是公司里同事想的那样。

‘简夏’的确是很疼自己的弟弟,从小到大都没变过。

只不过自从她工作之后,整天忙着脱贫致富挣钱给弟弟当老婆本,却渐渐在无意识之中疏于对简森的管教了。

简森这孩子,用白话来说,就是典型的缺爱+欠社会的毒打。

俩人逃出来之后,两年的时间都是在打工。虽然只能赚个温饱而已,但是却比在家中的生活好的不是一点半点。

后来简夏托关系让简森去上学,两个人之间必须有一个人舍弃学业供着另一个,这个人自然是她。

简森天天搞事,不是打架就是逃课去网吧,不是拿小石子扔学校人工湖的天鹅就是把流浪狗撸到呲牙炸毛。

后来如愿被狗咬了一口,被简夏拎着打了去医院三针狂犬疫苗才消停了点。但是后来还是改不了,被学校开除了,自此开始混日子。

简夏是知道简森在想什么的,因为她曾经也有过那样一段时期。

这是由缺爱引起的毛病。

俗称找存在感。

虽然姐弟俩都没钱,但是简夏也已经尽全力对弟弟好了,吃穿住行,零花钱样样不少,她自己的衣服还是几年前的款式,给弟弟买的却都是些牌子货。

这位姐姐,是只做不说的类型。

但是还是不够,因为简森要的根本不是这些。

简夏冲完澡出来,已经是日暮时分。

她把买的菜从塑料袋里拿出来,走进厨房。一个小时后,桌上摆了四道热腾腾的菜。

坐在餐桌前,她拿起手机,找到联系人为【弟弟】的手机号,打了过去。

“嘟嘟嘟……”

缓慢的响了五声。

出乎她意料的,电话竟然被接通了。

·

接到简夏电话的时候,简森正在路边撸串。

店家把烤好的一大摞羊肉串端过来往小桌上头一放,香味飘起来,肉还滋滋冒油,上头应他说的,洒满了孜然和辣椒粉。

路灯虽暗但是依旧掩不住他俊逸帅气的五官,青年大刀阔斧的坐在马扎上,仰头灌下一杯啤酒,喉结上下滚动,唇角溢出一道透明的酒液,又很快被他骨节分明的手擦拭掉。

走过去的女孩子都纷纷转头看他。但是他却恍若未闻。

“简森,你别再喝了。”

坐在对面邹雪的说了这么一句,她心里有点担心。

丽姐今天早上的时候打了电话,让她在简森耳边再吹吹风,最好是能让他跟简夏反目成仇。

挂断电话之后,邹雪的白眼就没停下来过。

要是从前按她的话,男人都是一样的,只要在床上伺候高兴了,比狗都听话。

可是这句话在遇见简森之后,失效了。

一直到现在,简森都没碰过她,别说碰了,旅馆他都开两间。

晚上她裹着浴巾去找他,这样目的难道还不明显吗?

但是简森就偏偏是个不懂风情的直男,她在门口敲了半个小时的门,差点被查房的警察当成鸡抓走,最后他却来了一句:有事明天说。

明日复明日,明日何其多?

我生待明日,万事成蹉跎!

简森显然是没读过书,邹雪很看不起这样的没文化人。

但是她真的等不及了,再这样下去没点进展,丽姐会弄死她的。

痛定思痛后,邹雪站起身来看着他,装作担心道:“你别喝的那么急,我去给你拿瓶水。”

对面的年轻男人抬起双狭长幽黑的眼,定定看她一秒,点头。

邹雪忽视掉自己心里不舒服的感觉,扭着腰进了店里,转头看了一眼门外的男人,随后脚步一转进了洗手间。

将锁落住,她从包里拿出瓶水,又摸出一个极细的针筒,把针头对准瓶口侧方的位置,斜着扎了进去。

看着针筒里面的液体渐渐在瓶里稀释至透明,邹雪扯了扯唇。

喝了这瓶水,还怕你不拜倒在老娘的裙下。

简森对此一无所知。

旁边有条流浪狗一直盯着他手里的羊肉串看,见简森瞥过来,小尾巴摇的更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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