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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1 / 2)

我还没提,他就提起来了。

“你之前不是说想去泡温泉吗?这次端午我们去吧!”

我感觉到嘴的牛肉突然间不香了,“那……那个……”

他眼神犀利的看了我一眼,一语中的,看得我无地自容,“你和别人有约了?”

我挠了挠头,不敢直视他的眼睛,“那个,方昀约我端午出去玩。”

这话我说得贼小声,说到底还是因为心虚。

“那总不会三天都在一起吧!”

是倒是这么回事,可是我还是莫名的觉得有些对不起律秋。

但是已经答应方昀了,又不好意思反悔。

“那倒不是。”

他突然对着我诡异的笑了笑,让我觉得他有些不安好心。

“没事,你们哪天出去?一起。”

“啊!好啊!”

话音刚落我就立马给方昀发了消息,他倒也爽快的答应了。

解决了这件暂时压在心里的事之后,我整个人都愉悦了,感觉碗里的牛肉再次散发出了浓郁的肉香。

我才想夹了一块最大的肉到律秋碗里。

他看到我的动作后直接张了嘴。

我也没觉得有什么不对劲,就直接把肉喂他嘴里。

这是我们很多年来的习惯。

他帮我挑去我不喜欢吃的菜,我给他一块碗里最大的肉。

人总是喜欢翻旧账。

这事一解决,我就又想起来他回寝室的时候拿的那个粉红小爱心盒子。

回寝室的路上,我佯装一副无关紧要的模样,自然而然的把话题引到了礼物盒上,“你那礼物又是叶沛乐送的?”

“不是,你之前不是说不要乱收别人的礼物吗?所以我准备回一个回礼,那是让管家帮忙挑的。”

“管家准备的,你还真不上心。”

他皱了皱眉,“我实在不知道送什么。”

这话我倒是信。

毕竟律秋虽然长得好看,追求者也很多,但是却是一个十足的小处男。

律秋就年少无知的时候喜欢过一个女生,后来因为女孩子换到了隔壁学校,被迫成了‘异地恋’,其实倆学校就十分钟的路程。

理所当然,分手了。

那时候,女孩6岁,律秋5岁。

哈哈哈哈……

六岁还是一个乳臭未干的黄毛小子,连身上的毛都没有长齐,更不要说谈恋爱了,那个时候的孩子懂什么恋爱?

所以他六岁的初恋我还真不至于吃醋。

不过就他从小就万花丛中过还能片叶不沾身这一点,我也是佩服的。

这家伙女生缘真的贼好。

其中不乏有男生表白。

当然,都一一拒绝。

若不是亲自目睹了他残忍拒绝一个男生的场景,我估计早就把他按在墙上亲一大口让他成为我的男人了。

只可惜那个场景太过无情,搞得我也一直没敢表白。

有一句话说的俗气,恋人会分手,但是朋友永远是朋友。

可朋友也是会闹翻的。

更何况我压根儿就不想一直当他的朋友。

我想当他的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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