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一章
“小哥哥,小哥哥,带我一起玩吧。”记得印象中那个小矮子是这样叫他的。
那时叶凌还有些微胖,看起来虎头虎脑的,人也长的比一般同龄孩子高大,所以很得孩子们的信赖。而且那时他天不怕地不怕,说话贼硬气,所以所有的孩子们都喜欢跟他玩。
当时叶凌的家在外省,后来因户口迁移才搬到这个城市来。
在此之前,叶凌在外省有一个很好的玩伴,不知道名字,但模样还长的挺可爱。
比一般的孩子都可爱。
那孩子性格很羞涩,看到他们一群人在玩想上前又不敢上前的样子别提多好玩了,叶凌就是因为他这不自然的举动才注意到了他。
那时他也不问人名字,因为记不住,所以抓起那小孩的手就把人拉过来玩泥巴了。
没错,那时叶凌最喜欢做的就是带着人玩泥巴和沙了。
小孩其实不想玩泥巴,但叶凌盛情邀约,他也不好拒绝,索性就拿了根木棍在地上比划着。
叶凌看他在地上歪歪扭扭的写着什么,凑过去看了一眼,问道:“你在写什么啊。”
小孩抬头奶声奶气的应他:“写我的名字。”
叶凌抓了抓脑袋,道:“你名字还挺复杂的,不过你还是好厉害,居然会写自己的名字了。”
小孩羞涩的摇摇头,然后递给叶凌一个木棍,谦虚的道:“其实很简单的,你可以告诉我你的名字,我教你……”
谁料叶凌根本没理他,继续和其他人玩泥巴去了。
“……”
所以从小就可以看出叶凌就是个不学无术的料。
后来玩久了叶凌就开始使唤那孩子了。
“那谁谁,帮我去打桶水来,我要和泥巴。”
“好。”
“那谁,你去沙池那边装点沙回来。”
“好。”
“那谁,你游戏输了,去摸一下那个阿姨的屁股。”
“……”阿姨的屁股好像不能随便摸吧,摸了好像要被打。
“那个谁,我要撒尿,过来给我挡着。”
“……”
完全把那孩子当成了他的小仆人,什么事都让他做,那孩子也任劳任怨,从没反驳过叶凌。
叶凌鬼点子很多,绝不拘泥于一种玩法,所以每天入睡前的第一件事就是想第二天怎么玩。
第二天,他带着一群小伙伴去废品场找了一口烂锅和几个锅铲。顺便去河里装了点水点燃火柴就把水烧了起来。
小孩跟着他忙前忙后,叶凌觉得他太麻烦就没理他,当他是空气,所以做事的时候也没顾着他。
后来就有的他后悔了,因没注意脚下,悠的摔了一跤,直接把那锅水绊在那孩子身上。
孩子啊的叫了一声就忍住不叫了。
叶凌做错事后立刻落荒而逃,把那孩子一个人留在那儿,周围的小伙伴看他跑了也不明情况的跟着一起跑。
最后的结果就是苦了那孩子,愣是熬到家长出来找人才被领了回去。
治伤的时候他特意说不用祛疤,要留着,到时候让那个人难堪。
其实心里在想什么,只有他自己才知道。
就是想再见小哥哥一面,小哥哥记性不好,久了不见肯定想不起他是他的小跟班,所以要把这伤留着,提醒他他是被他烫了腿的小跟班。
后来叶凌没过多久就搬家了,那孩子再也没见过叶凌。后打听到叶凌的消息后央求着父母也搬去那个地方。
父母问他为什么,他说那里环境好,适合修身养性,再者,他们不是不喜欢固定的生活吗,到那里去体验一下新生活也未尝不可。
于是他爸妈就被他这样忽悠过去了,只是没想到一住就是十几年。
他爸妈总觉得被他坑了,但想着那时他还小应该不可能想那么多,所以就自欺欺人的过了十几年。
后来发现自己儿子对隔壁那个傻小子情有独钟时才意识到事情不对劲。
他们不封建,相反很开明,可是出来的够久了,是时候回去了,中考是一个契机,只要那孩子稍微考高点他们就可以名正言顺的回去了。
无关感情,而是背后的家业那么大,总有人要去继承,十几年的时间,足够改变原本闲云野鹤的想法。
孩子在成长,他们的思想也在渐渐成熟,谁不是从年轻时代过来的?以前总是觉得身上的担子太大,不想被束缚,所以二话不说就带着孩子出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