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那个台风天的时候,我会勇敢地去询问你是否可以借住,和你看一场弥漫着森林和气泡水味的电影,和你盖着同一张毛毯,桡骨抵着你的手臂,我会把这微小的亲密当成一种偷来的欢喜,而不是集中于所有的感官在犹豫踟蹰之上,或许你会靠在我的肩头睡着,那我就干一点坏事吧,贴上你的唇角,然后吻我的指尖,就好像是你给了我一个吻。
在那个晚上我会心绞痛,对此我感到很抱歉,我并不想让你受惊,也不想让你看见我发病时的病弱模样,但我还是卑鄙地利用你对我的关心以期得到更多的温暖,你会留下来照顾我吧,所以我们又能睡一张床,半边躺着我,半边躺着你,我会抓紧黑夜留给我的时间,光明正大用目光描摹你的轮廓;
等我们再熟一点了,我会带你去我唱歌的清吧,让我唱一首我最喜欢的i wanna给你听,和你分享我的秘密,藏在知了声的夏天里;
我知道你的篮球打得很厉害,因为我曾在窗边看书时,透过薄薄的玻璃看见高三校区简陋的篮球场上你潇洒投篮的身影,所以在课间的那盘赌局上,我不会再犹豫迟疑,我会赢下那盘赌局,然后作出对篮球感兴趣的模样,正大光明地向你讨要一个教我的机会,我会在兜里带上纸巾,因为我知道你有洁癖;
一模过后的篮球赛打得很激烈,来的人也很多,可我知道其中有很多人的视线都紧随着你,那时候我们应该很熟了,我一直没告诉你,你带着黑色护腕眉眼温润的模样清俊又耐看,你会找人帮你拿你换下的衣服,我猜那个人十有八九会是我,所以我会主动帮你接过,然后抱着你的衣服和外套,微笑着对你说声加油,为球场上的你欢呼;
我还记得那家馄饨店,这么多年过去了,陈叔煮的馄饨依然是那么好吃,价格也只涨了一块钱,神奇的是他还记得我,时隔许久之后,他看见我时说出的第一句话就是我记得你,他称呼我为你的朋友;
我也记得那个雨天,你抚摸着大狗的金色毛发,温声和我说以后想养狗时眼底闪烁的温柔,像极了一滴雨还没坠落到地上就散成了雾。如今我也有了一间不大不小的公寓,是我用自己挣来的钱买的,我在这间公寓里养了一只猫,毛茸茸的加菲猫,我叫她四喜。
至于为什么不养狗呢?因为叫四喜的狗,只存在我记忆中的那一条就够了。
我还记得毕业的那天,你站在主席台上,眉眼英俊,身上的光令人难以企及,耀眼又斯文迷人。
所以一下台,你就被一群高一高二或是高三的女生堵住表白,而周围的人都在起哄,我想我不会再做一次旁观者,我会去帮你解围,然后我们一起拍一张只有我们两个人的合照,你眯起眼微微地在笑,那笑容一定很好看。
但我或许还是不敢对你表白,说出我对你的情,我对你的喜欢,我还是怕被拒绝,害怕在你脸上看见你厌恶和惊讶的表情。
所以这样就够了,把我的人生重新活了一遍。
我不去想你如今的生活状况,或许你有了喜欢的人,有了幸福的婚姻,有了美满的家庭,但我统统都不想知道。
唯一庆幸的是,在某一天曾经谈起未来时,我说,如果有一天你结婚了一定不要邀请我。然后你问我为什么,我以开玩笑的口吻回你:因为我怕那时候我还单身,容易受刺激。于是你就不说话了,估计是觉得我是个很奇怪的人,明明那时候我们之间的关系虽然不差,但也没那么好。
事实上,我只是怕我忍不住去做那唯一的抢婚人,带着新郎私奔到教堂,在神父面前举办另外一场婚礼,我多想面对着你,在空无一人的教堂里,在圣洁的耶稣神像面前,对你说我愿意。
脸上传来毛茸茸的触感,打断了我的思绪,我抱住趴在我枕边的小猫,摸了摸他,对他说我没事。
他叫了一声,拱了拱我的手指,然后趴在我的枕边蜷缩成毛茸茸的一团。
当思绪重连时,我却再也想不起刚刚梦见了什么,留下的只有残存在心尖上的悸动和思念。
好吧,好吧,我知道是你在唤我去睡了。
于是我选择像以前一样,乖巧又听话地闭上我的眼。
我希望待会能再看见你。
约定梦里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