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突然发现,早起的鸟儿有虫吃!”沈思慢道,“以后我一定要早起!”
“这可是你说的。”温雨润从后面走过来,经过他时,撸了把他毛茸茸的头发,问道,“吃早饭了么?”
沈思慢摇了摇头。
吴佩笙笑道:“想吃什么?吴妈妈给你做。”
温罕希也道:“给慢慢倒一杯牛奶。”
沈思慢连忙摆手,“我随便吃点就行了。”他看了看餐桌,见还有多余的一个馒头,便道,“我吃这个!”
沈思慢不怎么吃早饭,所以早上其实没什么胃口,但不吃点什么又会胃疼,只好硬塞了个馒头下去。
温雨润给他倒了杯牛奶,沈思慢接过一口喝掉。
“喝慢点。”
喝完牛奶,抹了抹嘴,沈思慢兴奋道:“哥,我们出去拍照吧!”
“慢慢终于买到相机啦?”吴佩笙笑道。
相机就明晃晃地挂在胸前,想不看到都难。
“恩!”沈思慢举起相机,突然道,“吴妈妈,我给你们一家人拍张照吧!”
吴佩笙也觉得好玩,便将座位上的温罕希拉起来,开心道:“我要摆个什么造型呢?”
沈思慢飞快架好相机,将温雨润也撵过去站好,一边回复道:“吴妈妈只要站着,什么都不做就好看。”
“噗嗤……”吴佩笙捂嘴笑了,“还是慢慢会说话。”
吴佩笙从小学钢琴,自然而然地养成了一种优雅的气质,她长相柔美,如今又多了一丝成熟的魅力,即便在镜头下也是自带一层滤镜。
温罕希个子很高,俊眉朗目,虽然是商人,却是一身正气,成熟男人的气息环绕着吴佩笙,这俩人站在一起,实在太般配了,反倒显得旁边的温雨润有些多余。
拍了几张后,沈思慢对温雨润招了招手,“哥,你过来。”
温雨润走到他身边道:“怎么了?”
“你在那边太破坏气氛了。”
拍完照,同吴佩笙与温罕兮道了别,沈思慢便迫不及待地要拉着温雨润出门了。
“等等,带把伞。”夏天的雨说来就来,总是打得人猝不及防。
昨天下过雨后,清晨的空气都是清新的。青草的香味萦绕在鼻尖,沈思慢用力吸了一口,然后舒爽地呼了出来。
他最喜欢这种自然的味道了,好似自己也要融进其中。
其实比起热闹繁华的城市,他更喜欢宁静安详的村庄。每年放假,他都会去外婆家,老人每次都会带他一起在乡间散步,然后指着路边的一株植物告诉他这是什么,有什么作用。然后每次回到家里,他就会迫不及待地告诉温雨润自己又学到了些什么。可惜温雨润和他的家乡并不在同一处,不然一定会更好玩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