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明天就过来吧。”岑意把行李箱开打,甩了几件衣服进去:“虞思航那边我让魏震绍过去看看就行。等 我买点东西,明早就让李叔送我过来。”
时荏冉吹了一嘴的灰,费力又小心翼翼的把刚拖出来的木箱子放在床上。
他很久都没说话。
岑意也不催他。
两人都开着免提,各自做着各自的事。
时荏冉把时秦生前的东西全都拿了出来放在床上。
画笔,小花伞,信,还有很多很多杂七杂八的物件。
“对不起啊,”时荏冉把自己埋在那些旧物里面,“我好像老是给你添麻烦,各种各样的麻烦。”
“岑意,你会不会觉得我很烦? ”
那边没有立马回话。
岑意把窗户关好,深吸一口气:“放你的狗屎屁!你他妈要是再说一句我不爱听的,明天我抽死你!听到 没有! ? ”
时荏冉堵了堵自己的耳朵。
就算隔的那么远,这人一嗓子吼出来,威力还是很大的。
他笑了声,也很大声的吼回去:“对不起!我错了,没有下次!”
“你他妈一天天的净研究怎么气死我了是吧? ”
“岑毛毛虫,我真的错了......”
时荏冉温声温气的道了好一会儿的歉,保证了一堆事,才把岑意哄好。
他挂掉电话,呼了声,把脖子上的戒指拿出来捏在手里。
其他东西都是要还回去的,只有这枚戒指,时荏冉私心的要把它留在自己身边。
要是等他老了,还有机会去见时秦,那个时候再给她。
用一枚戒指,告诉一个人自己一生的故事。
这是他们约定好的。
也是时荏冉不管怎么样都要活下来的原因。
很久都没写过信了。
时荏冉提笔的时候还顿了好久,半个小时也只有那么几个字的开头:亲爱的时秦,好久不见,过的好吗?
以前看她写信开头总是亲爱的几个字,所以不知不觉的他也养成了这个习惯。
我已经十七岁了,读高二,交了很多朋友,也谈恋爱了,是一个非常优秀的男孩子,我想你一定会很喜欢 他。
他叫岑意,我喜欢叫他岑毛毛虫,因为他觉得毛毛虫最酷。
咱们已经有五年没见了,很想很想你 .....
信很长,时荏冉从中午写到晚上。
桌上的台灯还亮着,不知道什么时候回来的黑二叼了根火腿肠放在他面前,又抬着尾巴去了床上。
万家灯火里,有那么一盏是他点的,也是为她亮的。
时荏冉把钢笔放好,一起放进了时秦的旧物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