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没什么力气去把这些碍眼的东西,一一收起来,拖拉着一双拖鞋,走到冰箱前拿出一罐可乐出来。
两块五的冰凉的感觉刺激着肠胃,却比上万的一瓶红酒让他觉着味道好的多。
拂去床上的玫瑰花,找个舒服的姿势自己霸占整张床看手机其实也是个不错的选择。
周慕时有点怀念被他卖掉的那个平板,屏幕大些,看着比手机舒服。
他出乎意料的冷静,并没有感觉带极度的糟糕,这算什么,不过是不记得纪念日而已,工作忙起来,也不见得周爸爸记得他和周妈妈每一年的结婚纪念日。
周慕时记得他很小的时候,爸爸妈妈为着这个吵过几回,后来就不吵了,觉着心累。
至于这个纪念日到底有没有必要纪念,其实也不是十分要紧的。
有的人把你放在心上,那每天都是纪念日,若是不放在心上,才是特意的去寻一些日子,一些由头去整这些幺蛾子。
躺在床上,回忆像潮水一样涌过来,汹涌的仿佛要将岸上无助的人吞掉,周慕时拼命挣扎,可是回忆这种东西,一旦陷进去,只能任其胡作非为,就像溺水的人,拼命挣扎的结果是更多的水灌进腹腔、鼻腔。
他跟靳阳选择在一起的时候都还年轻,凭着一腔对爱情的向往向对方许下了永远相爱的誓言。
刚开始的时候日子甜蜜又幸福,两个人整天腻在一起,撒娇卖萌,另一个人也乐得买账。
那时候他对他可是无尽的宠溺,周慕时任何的要求他都会尽量的满足,撒娇和发脾气他都会哄着,像对待一只粘人的猫。
但是用传统一点的思想来说,他跟靳阳就是门不当户不对。
一个是养尊处优的小少爷,有父母兄长的宠爱,可谓是集万千宠爱于一身。而靳阳,连普通家庭出来的孩子都算不上,恶劣的成长环境让人坚韧勇敢,可坏处就是太苦的人,可是对钱财的过于执着。
他习惯了拼命工作,从优秀学生到优秀青年,再到年纪轻轻的小老板,这条路是没有终点他。
周慕时安于享受生活,他有时有些担心,若是靳阳死了,会不会是死在拼命工作的桌案上?
就想纪念日,跟钱想必也许在他眼里根本就是微不足道的。
他从前会尽心尽力的花心思,掏出一颗心来,只是从来不会像周慕时一样一掷千金的买这样一瓶酒,不是不值当,而是在他看来完全没有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