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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慕弦现在正忙着跟爱人一起分享从市场上买回来的,漂亮极了的大红樱桃。
一个个的瞧上去成熟的特别好,紫红紫红的,个头也惹人喜欢,入口之后,味道却有些酸涩。
靳远把樱桃洗干净了,两个人一起坐在沙发上,表情狰狞的,把这东西往嘴里送。
明明味道并不怎么好,却还是不停歇,也不知道图的什么。
大抵是中国人骨子里觉着,不能把买来的东西不吃随随便便的浪费掉的美德。
周慕弦拎起来两颗樱桃往靳远嘴里送,靳远叼住了一颗,刚要把另一颗摘下来,送上樱桃的人,怎么麻烦人家,没等靳远动手,便自己张嘴去接。
樱桃的绿色枝子就那么一小点,两人一人咬上一颗便贴的极近了。
光这样,这两个人屠狗(单身狗)专业户尤嫌不足。
咬了下只有,靳远还非得凑上去,亲一口才能好好吃他嘴里的樱桃。
合着他们以前跟没有好好吃过东西似的,一起吃一盘酸涩的樱桃,愣是吃出了柔情蜜意。
吃着吃着就吃到了一起去,吃吃樱桃,种种草莓,青天白日,没羞没臊。
周慕弦的日子简直是掉进了蜜罐了,除了偶尔的时候考虑考虑要不要提前保养一下身体,买点肾宝吃一吃之外,实在是没有什么不开心的事情。
连这么个不爱文学的人,陪着靳远一起看《花间集》也觉着自己能产生出浓厚的兴趣来。
幸福来的太突然,周慕弦总觉着跟自己以前的人生有些接不上轨,不过谁管那个,幸福不就好了嘛。
周慕时是吃完“早午饭”的时候,才有闲工夫去拆那封邮件。
里头装的是一封信,上头写着:慕时亲启,四个字。
虽说现在是信息化时代,记住一个人的笔记不是什么容易的事情,但你若是对一个人上了心,是记得他的一切的东西的。
他一眼便瞧出来了是靳阳的笔记,还没拆开信封,嘴角边扬了起来,明明是欣喜若狂,却还嘟囔着像是嫌弃:“什么年代了,竟然还写信。”
周慕时拆开信封的时候特别小心,他不是一个多细致的人,但却用了最大的耐心,一点点的尽量不破坏信封。
靳阳能给他书写一封信,这是多么要紧的宝贝,可比什么金银玉器值钱多了,他能保证,他会一辈子好好的珍藏这么个好东西。
捏着两张纸张,周慕时都不舍得打开。
他少年的时候追过几本连载的小说,每次拿到连载的册子的时候,总是各种激动,那种看一个字,少一个字,既想多看,又不舍得看的心情又回来了,而且比之前尤甚。
再怎么着之前也只是看别人的故事,现在是自己的男朋友亲手写的,更是珍而重之。
明明是两页纸而已,他简直就跟丑媳妇见公婆一样,紧张到不能自已。
把信从客厅拿到书房,想起自己的手之前拿过小蛋糕,又怕沾上什么油,赶紧到卫生间里把手给洗干净了,用纸巾擦的干干净净,没有一丝的水滴,又放在空气里晾了凉,确保不会弄脏信纸,制裁深吸一口气,拉开凳子,缓缓坐好,郑重的拿起了那两张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