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2 / 2)

  当然,我是一个有原则的骗子,那些当天都没法揭锅的穷苦人士我是不去骗的,换句话说,只要你不穷的连饭都吃不上,你就在我守备的范围之内。

  不过最近么,我可能要暂时金盆洗手——原因很简单,我傍上了一个大款,只要大款对我还有几分兴趣,我就不会缺钱花。

  我觉得比起我来说还是大款更容易引起你们的兴趣。我便不再对我这社会的垃圾做过多赘述。

  我来跟你们谈谈我这金主。

  易锦念。不学无术,富二代,除了一张脸和他口袋里的钱以外估计没有任何能拿得出手——当然我也没资格评价他,毕竟暂不提他口袋里的钱,我连他那张漂亮的脸蛋儿都没有。

  而这人就和新闻上宣传的富二代一个德行,老实说,就连我渣滓的性格都比这位好,估计易锦念这辈子都拿不下富二代这标签。

  但要说这人有啥优点……

  可能还是有的。

  易锦念这快三十的富二代,按理来说应该是万花丛中过片叶不沾身的人,竟然还是个痴情种子。他心里住了一抹亮漆漆的白月光,从大学入学起一直喜欢到了现在。

  当然,这优点一点都不值得提倡,因为这人的白月光和他一样是个带把儿的,而且最让人震惊的是那白月光还和另一个有权有势的带把儿的凑到了一起,两人几个月前去国外领了个证。

  妈耶。

  什么时候上层阶级开始流行这种风气了?我这同样快奔三的人第一次觉得自己可能已经入土,有点跟不上时代。

  至于我为什么会被看上,很简单,因为我和那人的白月光长得挺像,像是白月光投在水面上的折射一样,易锦念把我买来当那人的替身。

  讲真,让我说一句。

  我想说。

  易锦念这人就是个傻逼。

  一位有钱有势可以左拥右抱的人,非得在一棵歪脖子树上吊死,但吊就吊了吧,还他妈没抢到。结果硬生生望着那白月光和别人在一起了,到最后自己惨兮兮抱了个替身,还自欺欺人把我这肮脏的骗子看做是天际的一抹皎洁。

  我跟你们讲,这种傻逼,比惨好声音都不会收的,还嫌他没死爹没死娘惨的狗血没水平。

  哎,别把这句话告诉我金主。

  我那金主啊,在别人眼里就是一玩的开的大少,对情人那可是百依百顺花钱从不心疼,实际上这丫恶心的可以。

  大概是我这替身真没他家小情人值钱,所以我的傻逼金主也基本不把我当人看。

  我真不知道那人是怎么喜欢上他家小情人的,对待一张长的有几分相像的脸,我这金主还真能下得去狠手。

  曾经就因为我在他眼前晃了下笑了笑,这人直接给了我十巴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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