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嗯。”豹骞泽不知所措,只知道自己做错了事、说错了话,“我不是故意要冒犯你的。”
陆旻初肠胃里翻涌,体内生出头晕目眩、想要作呕的感觉。他蓦地起身,猛地推了豹骞泽一下:“你走!”
豹骞泽慌乱地站起来:“我、我伤还没好……”
“什么没好!你真当我看不出来么!谁让你自己要划破伤口的!”陆旻初还伸脚踢他、出拳打他,“死骗子!我不要你的钱!我要你滚!”
他的拳脚对于豹骞泽而言无异于挠痒,可豹骞泽的心脏却还是跟着陆旻初的动作一下下地抽疼起来,无力感宛如枷锁一般束缚住他的手脚,让他变得仿佛一块石头似的僵硬。
他张口想为自己辩解,却不知该从何说起——他的确骗了陆旻初,用下作卑劣的手段来想方设法地留在这方寸之地。
是他活该,他这样无恶不作的小人,本就没有资格和干净的小医师住在一起。
陆旻初瞪着他——和以往的每一次瞪眼都不同,这次的视线仿佛尖刀、仿佛倒钩、仿佛利箭,是要将豹骞泽千刀万剐似的狠厉。
陆旻初还抱有最后一丝希冀,也许只是他误会了,也许并不是他想的那样。他和那个陆歌识,不过是姓氏相同罢了,就算、就算豹骞泽一直留着那个小葫芦,也不一定……
“对不起。”
可豹骞泽什么也没说,转身离开以后,甚至没有回头一次。
陆旻初跌坐在地上,低声哭了很久。
他觉得自己刚刚萌生出的爱恋之情,就要葬送在这一刻了——至少在之后的一段时间内,他都为此而郁郁寡欢,消瘦了不少。
就在陆旻初觉得自己已经从这次的阴影中走出来的时候,他又在大街上听见了“陆歌识”这个名字。
是方巡检的声音。
在京城里,没有人不知道方巡检,以前是“方捕快”,如今是“方爷”。陆旻初只隐约听说过这方爷在府邸上养了只狐妖,没想到竟是令他肝肠寸断的那个罪魁祸首。
能有多好看?让他豹骞泽记挂这么久?
狐狸不过就是会勾人,也不一定都长得好看。
看,以前勾引豹骞泽,现在勾引方佑生,真是……真是……
陆旻初恶劣地在心里替自己出气,不过最终也没能说出什么狠毒的脏字来。
在他见到陆歌识以后,就更说不出来了。
“方爷!”
陆歌识虽也瘦,五官却是饱满丰盈的,不似他,不笑的时候总是有些苦笑;陆歌识笑起来的时候,连身后的晚霞都要失去颜色;陆歌识活泼大方,很会撒娇,搂着方佑生的胳膊,短短几句话,就让铁面无私的男人笑开了花。
豹骞泽是不是也曾这样被他逗笑过?
也是,这样的美人在我面前撒娇,我都会受不住,更何况是他们那样的男人。
初恋中道崩殂不说,如今还发现初恋喜欢的人比自己要好得多。
陆旻初在心里重叹一声。
陆旻初啊,陆旻初,你还是老老实实和医书过日子睡觉吧。
那种英俊潇洒的男人,哪里轮得到你这种三流角色。
梦里想想还差不多。
【作者有话说:
其实小鹿也好看的,只是歌识是明艳的好看,小鹿是清秀内敛的好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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