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殴暴行持续了十多分钟,直到警察赶到。
陆清允被警察从地上拽了起来,终于坐进了车中。
他狼狈极了,衣服,裤子上全是鞋印,头发乌糟糟的乱做一团,上衣的领口也不知道被谁扯开一条口子,胸前和脸上都有指甲抓出来的血痕。
警察给陆清允递了杯矿泉水:“要去警察做笔录吗?”
陆清允攥紧了瓶子,缓慢的摇头,声音沙哑:“不用了,麻烦你们送我回家。”
他本来就卷入到林枫意的死亡案里,这个风口浪尖,再去报警抓林枫意的粉丝,网上那群人还不知道怎么撕了自己。
凌晨四点。
警察把陆清允送回了家,这是市中心的一套公寓,是他和孟云谏结婚时买的婚房,婚后的四年,他一直都住在这里。
陆清允疲惫的上前开了密码锁的门,一打开门,他便愣住了。
餐桌前站着一个年轻的小男孩,浑身上下就穿着一件白色的衬衫,下摆勉强遮住屁股,只能瞧见两条白嫩细长的腿。
陆清允眼神猛然的晃了晃,在这一刻,他居然做了个让他自己都觉得可笑荒唐的举动——
他从门里退了出去,抬头看了一眼公寓的门牌号,来确定自己是不是走错了地方。
1314号房,当初结婚时,他特意挑的,没错,这是他的家,是他和孟云谏的家。
可现在却有个陌生的小男孩,穿着他亲手给孟云谏熨烫过的衬衫,出现在了这里。
陆清允今晚又累又惊惧,情绪即刻爆发。
“谁让你进来的?滚出去!这里是我的家!滚!”
卧室的门开了,走出一个二十五六岁的英俊男人,他冷冷的靠在门框上,抄着手,声线薄凉:“该滚的是你,陆清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