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1 / 2)

  精致的脸,无可挑剔的身材。这样的人理应是过目难忘,可他在脑海中搜索了半天,也没有找到这男人的一点身影。

  “你……你是……”

  “傅年,我是傅年啊!”男子眼中迸发出喜悦的光芒。

  顾筠陷入了沉思,隐约记起高中确有一个叫傅年的人,不过那个小胖子其貌不扬,成绩也不上不下,实在是个很乏善可陈的人。

  顾筠能记起他,大概是因为小胖墩很喜欢缠着顾筠,换言之,就是——他是顾筠的舔狗。

  在顾筠打量了第三回,在傅年的左臂上看见一颗红痣时,他终于确信了,这个人的确就是当年那个胖子。

  岁月,磨出了傅年的棱角。让当年那个谁都爱搭不理的舔狗,变成了眼前这个谁都高攀不起的男神。

  而且,男神已经被大白菜拱了。

  那个女人显然有些不高兴,横了一眼顾筠,扯着傅年就往外走。

  顾筠眼望着傅年远去的背影,欲哭无泪,心中的一万头小鹿变成了一万头草泥马。

  他仍不死心,肖想着傅年能对他旧情复燃,一整天伸长脖子望着门口,等到酒店打烊才算失了望,怏怏地去了就近的公园,缩在长椅上。

  并非他为情自虐,实在是兜里没钱,他拼死拼活干了一天,临了了,别人才跟他说小费要上交,头天上班就预领工资又实在说不过去,只好暂时在公园将就一下。

  已入初秋,晚风一拂,更添了寒冷,顾筠瑟缩在长椅上,有些怀念沈长风家里的大床。

  但一想到那样的安稳要用他的肾来换,他就发怵。

  捱到后半夜,加上一天的劳碌,他到底是睡熟了。

  一辆银白色的车停在他身侧,接着走下来一个男人,男人望着他狼狈的样子,低低笑了一声。

  “原来你在这里。”

  熟睡中的顾筠忽然觉得落入了一个温暖的怀抱,他不自觉便往热源处腻了腻,惹来男人一声轻笑。

  次日清早,顾筠觉得身上暖暖的,身下软软的,混不似睡在公园的样子,他睁开眼,落入眸中的便是一张俊美的睡颜,他眯起眼细看,认出那人之后,猛然坐了起来。

  “啊——”

  “怎么了?”男人被惊醒,饶有兴味地望着他。

  “沈长风!你怎么在我床上!不对,我怎么在你床上!”

  是的,这个人是挖肾狂魔沈长风。顾筠一觉醒来,就出现在沈长风床上,还没羞没臊地歪在他怀里。

  “谁知道?也许是你这个贱人图谋钱财自己回来的咯。”他话语中还带着初醒时的慵懒,低沉沙哑,戳在人心上痒痒的,偏偏不说人话。“我可看不上你。”

上一章 目录 +书签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