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非玦好像笑了一下,很轻,风似的虚无缥缈。
他覆上方知潋的手背,一寸一寸向指节下移,手指滑到掌心,不轻不重地按捏。
好像在催促谁做出一个选择,留在这里,还是离开。
“还是算了,我很不讨小孩子喜欢,”方知潋回过神笑了,指尖滑进指尖,十指相扣,他对吴牧为保全了最后的礼貌,“再见。”
他们在一座高架桥洞停下了。宋非玦解开安全带,把车窗降下了一半。
有春天气味的风顺势钻进来,吹得方知潋嗓子发痒,又想咳嗽了。他攥紧握在手心里那根没抽的薄荷爆珠,从某种程度上来说,这种熟悉的气味可以和爱划上等号。
“别憋着。”
宋非玦察觉到了,但这一次方知潋反应更快,在车窗升上去之前已经先按住了他的手。
他终于可以问出口了。
“你刚才是在担心我吗?”
或许,或许宋非玦会回答——方知潋想,他只是抱着一半的可能性。
微弱的一小撮光线打在宋非玦的侧脸上,他抬眼,对上方知潋的视线。
飞蛾扑火,方知潋在这一刻终于明白真正明白了这个词更深一层的含义,不是自取灭亡。
在黑暗里,飞蛾追逐火光的时候一定在想——他是值得追逐的,值得为之付诸一炬的。
静了两秒,方知潋自言自语地补全了答案:“我知道。”
宋非玦说:“嗯。”
他们几乎是同时说出口的。
方知潋一怔,好像呼吸都停了。
手腕上的茉莉花串被他强迫症似的打着圈骨碌骨碌转,骨朵脆弱,经不起这么折腾,方知潋终于放开手。
“我哪有那么笨啊,”他笑了,口吻轻快,“但是没办法,还是要去,毕竟要吃饭嘛。”
宋非玦的视线投向那朵被方知潋戴在手腕上的茉莉花串,茉莉花是白的,方知潋露在夜色中的手腕也是白的。
“那你呢,还能留下吗?”方知潋又问。
方知潋莫名其妙想起来他第一次去车行找阿锐的时候,阿锐理解错误脱口而出的那个“酷”字,换到现在是不是也依然合情合理?
有今天,没有明天。
如果二十六岁的他们能回到十八岁,是不是回忆也能换个样子。
宋非玦不答话,方知潋就开始自顾自地往下说。
“我赚的好像也没有很多,但是可以慢慢赚,之前还有点存款……对了,虽然在燕京买不起房子,但是可以去临郊的地方买,四五十坪就够了,我喜欢小房子,你呢?”
他自己说完都忍不住笑了,这是彩礼还是嫁妆?好在总算是说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