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嗡的响了一声,是短信。
“别谢。”言简意赅,一如周轶重平时做事的态度。
周雪溪嘴角控制不住地上扬,周轶重的意思是说一家人之间不需要客气。
第二天,周轶重准时开着黑色宝马出现在楼底下,周雪溪生怕楼底下有埋伏的狗仔队,全副武装地下楼,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飞快地打开车门钻了进去。
坐在副驾驶上周雪溪才摘掉帽子、墨镜和口罩,露出了一张艳丽到靡醉的精致脸蛋,周雪溪的长相是十足十的浓艳,不需要着粉墨,仅凭素颜就能俘获无数少年少女的心,像在冰天雪地中开到靡烂却依然明艳娇嫩的玫瑰花。
可惜,这张脸因为连着三天没有好好睡觉眼睛下面涂着厚厚的黑眼圈,再加上三餐吃不及时,身形消瘦,肩膀薄得和张纸似的,倒是更具备少年感了。
周轶重穿着一身昂贵的剪裁得体的西装,西装外套披在肩头上,给他添了几分随性,但是他整个人散发出来的气场是寒冷的。
他长着一张冰雕似的脸,名剑为眉,星月为眸,远山为鼻,刀刃为唇,极具侵略性和凌厉感,但是在弟弟面前,这种凌厉感几乎看不见。
周雪溪大眼睛弯成了月牙,给男人了一个拥抱:“哥,我好想你!”
和家里断了联系的三年里,偶尔在一些公开场合上,两人到时能碰面,但是周雪溪死要面子活受罪,就是不和周轶重打招呼。
现在想想,那时候的他就是一个蠢到无可附加的笨蛋。
周轶重面无表情地推开他:“你再瘦几斤,大半夜走在外面能被人当成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