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身便向他借过几次。这人大方,而且加上是一个学堂里的学子,他家抬头不见低头见,倒也没人说他什么。在学生们之间的评价也是非常高的。
一天的时间便那么过去了。也没发生什么特殊的事情,就这么平平静静的过去了。
唯一称得上有趣的是夫子在考核学子的时候,有一只鸟突然飞了进来,在教室里绕了一大圈子,也没飞出去,有学子便好心的用书去赶了一下,同时被夫子的书敲了一下头。
回到家中放好自己的东西便去了后山。
邓氏很奇怪的看着一反往常一回来就进书房的儿子,“老二,这是干什么去啊?”
文秀儿摇摇头表示不知道。邓氏也没有指望她回答个什么,只是随便说一句而已。
到了后山,廖庭宇仔细的查看了一下自己做的陷阱,不得不说他的运气真的非常好,陷阱周围没有人出现的脚印,而且陷阱里面还有三只野鸡在里面啄着糙米团。不枉他偷偷的从厨房里拿出这些本来也是昨天没有吃完的,邓氏打算留着早上来煮一口稀饭。
廖庭宇伸手将野鸡捉了出来,里面的野鸡活泼的很,当他手伸过去就在他的手上啄了好几口,疼死他了。
历经了千难万险才将这几只野鸡捉住,看着手上的痕迹。
为了报复廖庭宇便在野鸡的脚上采用草藤缠得死死的。
大概是想着没有逃生的希望了,野鸡的脑袋便垂了下去,脚却不停地蹬,一不注意便被刮到了手上,划出一条长长的白色的划痕,疼得要死。
这野鸡不大差不多一个全成年男人的拳头那么大。但是非常不好捉,它相当的灵活,加上身体娇小,喜欢在草丛和树丫子下面到处乱跑,不是特别厉害的人,是根本抓不住它的。
廖庭宇颠颠自己手上提着的野鸡,有些得意洋洋。
幸好他还知道低调,这鸡可是好东西,因为出来的急,所以他什么也没带,只好将自己身上的粗布衣服脱下一层。
将野鸡全部搂在衣服里,用草把嘴巴堵着。避开人群回到家中,有好几次村民过来给他打招唿,他都担心野鸡叫出声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