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把秦寿睡了。
他是个从来半边面具遮脸的王爷,我是他心上人的婢女。
他的心上人,是他的养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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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寿睡得并不安稳,像是随时都要醒过来。
他的长发像墨一样画在纯白的里衣上,里面夹杂着几缕白发。
秦寿二十六岁。
而我的这个身体,只有二八。
全身上下,青红斑驳,几乎没一块好皮。
我检视上下,激灵灵打了个战。
看他银白面具,观我一身爱痕,我知道,我穿成了一本书中的婢女,白露。
书中那个叫白露的女人,由于不知羞耻爬上王爷的床,死于今日清晨。
前夜还在文明社会饮酒,今晨便倏忽后退百年,由人摆布,我伸手打了自己一个巴掌,火辣辣地疼,也从未有过的清醒。
我最是惜命了,可不能让自己死。
前世我从脏污杂乱的贫民窟爬出来,这辈子,面对不久后即死的命运,我不甘心。
秦寿有疾,体弱,变态。
没关系,我告诉自己,他是个男人。
只要是男人,就有弱点。
只要有弱点,我就有一线生机。
秦寿动了动身子,就要醒来。
我把自己的乱发捋顺,用手摸摸嘴角,顺势扯出一个笑。
秦寿醒了。
他翻了个身,正对着我,慢慢睁开眼瞥过来。
我避开他突然凌厉的眼睛,俯身含住了他的喉结,像幼猫舔乳一样取悦他。
「王爷……」
他里衣松垮,经过一夜,露出分明的锁骨来。
我将唇落在他雪白的颈侧时,他抬起骨节分明的手,松松按在我的头顶,微微用力。
这是个方便的姿势,他顷刻间就能杀了我。
而我呢,手无缚鸡之力。
穿过来前夜,我给了乞丐一百元,那乞丐戴着黑色眼镜像个瞎子,接过钱就开始给我磕头。
虽然我及时扶住了他,但我知道,我的内心多么快乐,多么得意。
我沉迷于这样的施舍。
我知道我的存在,就是对他的无声霸凌,我以我比他高些的金钱地位提醒着他,使他为了生计,不得不低下头来感谢我。
一如现在的秦寿和我。
我成了蝼蚁,任他宰割。
只能讨好他,取悦他,盼着他给我一百元钱那样分量的微薄施舍。
我要的不多,只要能活下去。
我埋首在他颈间,好似十分依赖地蹭着。
「王爷,白露是真心爱慕您……求您成全奴婢吧。」
我身子抖得像筛糠,喘不过气来一样说着话,恨不能抓过氧气瓶大吸一口,却只能把日益稀薄的氧气从喉咙抠出来,装着吐气如兰,软软送到他耳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