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第七书>历史>反派你还记得我是替身吗?> 第十二章 抱紧大腿!

第十二章 抱紧大腿!(2 / 2)

  虽然,这种情况没有维持多久。

  季晓光不想理会,但不代表沈连庭不知道。

  自那日沈连庭踩碎了胖子的一整条腿,又对季晓光如此护短,就没有人敢对他怎么样,所以只能口嗨。

  各种的流言蜚语。

  然后也不知道沈连庭用了什么方法,不肖一日,竟让那些弟子像见了瘟神一样的躲着他,连口嗨都免了,再没人敢胡言乱语。

  但季晓光还是暗自叹了口气,默默地用素纱遮面。

  还是戴着吧,这张脸跟块活招牌似的,摆在哪里都像在说看我!都来看我!看不见你是不是眼瞎……一样。

  起初当他问沈连庭要的是面具,遮住整张脸那种。

  沈连庭没有反对他的想法。

  但沈连庭想了想,在他眼尾处摸摸,薄唇微动片刻后并未多言,转而递给他几张面纱。

  当时季晓光嘴角抽了几下,还是把这娘们唧唧的布给戴上了。

  沈连庭让他戴他就戴,穿人家的衣服,吃人家的米饭,人在屋檐下怎能不低头。

  清晨,季晓光穿戴整齐,门外飞奴正催他出去用早膳,对着门扉处应了一声,季晓光拿起素纱遮在脸上。

  双鱼勾纹的铜镜前,一身形单薄的青涩少年正端详自己。

  一头乌黑密发束于脑后,碎发垂在额头间。轻纱遮脸,只留一双纯净且蕴含薄薄水汽的星目。

  “这样果然好多了。”

  季晓光凑近铜镜细看,手指在眼底轻抚,喃喃道:“怪不得沈连庭总是摸我眼皮,这双眼睛确实漂亮。”

  不过,也可能是只有眼睛能看了。

  飞奴再次叩门,季晓光看了镜中自己一眼,抬脚向门扉方向走去。似乎又想到了什么,脚下微顿,继而又转了回来。

  季晓光稍稍退后,上半身映在铜镜里。他思索片刻,右手握拳在左手掌心敲了一下,恍然大悟般的哦了一声。

  他怎么忘了,炮灰的眼睛和白月光很像。

  沈连庭心心念念的白月光方映清,就有这一双灵动隽秀的美瞳。田中裕子一样的小鹿眼睛,又纯又欲。

  按照时间线来推算,沈连庭和方映清已经见过一面了。狩猎场一别,沈连庭间接害死了世焰魔教的老教主,也就是方映清的父亲。

  也就是说,沈连庭与白月光相认,但是不小心和他结下了杀父之仇啊。

  狗血!太狗血!

  而且正因为炮灰有一双相近白月光的眼睛,原著里的沈连庭才会对炮灰有那么一丝丝怜悯。

  炮灰从小便是孤儿,这点和季晓光挺像的。

  但炮灰没有基佬弟弟,也没有亲人留下的积蓄,冷了就偷别人衣服,饿了只能跟狗抢吃的。

  后来学人家扎花卖钱温饱,因为太丑怕吓到别人,只能在脸上遮块破布沿街叫卖。

  正好遇见了出宫办事的沈连庭。

  那时沈连庭心理还不是很变态,因着炮灰的一双眼睛神似白月光,他买下了所有扎花,留下一袋银子给炮灰。

  炮灰这才凭借这些钱,一路跋山涉水,跑到了霄云派当弟子。

  虽然在这过的也不好,但总比饿死街头要强。

  想到这里,季晓光心里泛起一阵酸楚。

  或许就是因为这一面之缘,炮灰在被当做白月光替身时,才会那样的委曲求全,一厢情愿的服侍沈连庭,不惜献出自己的生命。

  说到底还是个可怜人。

  那么季晓光自己想抱好大腿,就应该让沈连庭知道,他就是当年那个在桥头卖扎花的男孩。

  这算是一个最保守的办法了。

  【作者有话说:其实季晓光聪明,但就是恋爱经验为零(学电焊的怎么可能会有女生)。再加上他一直男,骨子里沈连庭只要不亲他,xxoo啥啥的……他就觉得自己还有救哈哈哈

  还有那什么电焊专业我瞎编的,应该与现实不符,就图一乐呵,不要较真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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