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的老师不喜欢她,但却也畏惧着她,因为在很多人眼中,她这个小杂种就是一条疯狗,只有她不想咬的,而没有她不敢咬的人。
骆夏曾经以为自己会这样过一辈子,碌碌无为,到最后不知道被谁砍死,连个安身的地方都没有。
因为父亲的酗酒,因为母亲像是一个妓女一般混乱的生活,九岁之后,她就不怎么回家了,一个明明有家的孩子却跟一个流浪儿一样。
直到那一天,为了一笔她根本就不知道是不是存在的钱被人快要打死的时候,单安墨出现了。
逆光而来的男人穿着迷彩服,蹬着黑色的作战靴,手中握着一根棍子,像是战神一般,一路屠杀而过,那些将她逼到了绝路的人却不是对方的一合之敌。
她永远都记得当初对方说的那几句话。
“你父母死了。”
“以后你就是我的人。”
“我是单安墨!”
单安墨抹去了她在那座小县城里所有的生活轨迹,然后带着她来了大城市,剪了她遮住脸的头发,给她买了新衣服,换了新的学校,从头到脚的让人再也看不出这就是以前那个被称为小杂种的骆夏。
骆夏以为,单安墨是不同的,所以她开始小心翼翼的去试着接近这个俊美的男人,去试着过他希望自己过的生活。
可是骆夏发现了,不管是有钱人,还是没钱的人,都是分三六九等的,忍了两个月后,在一个女孩子想要扒了她的衣服给她照相的时候,骆夏揍人了,她又变成了一个无法无天的混混骆夏,每天规规矩矩的上学,然后悄悄的从墙头溜出去,漫无目的的逛。
有混混惹上了她,她就动手,她在酒吧给人家当打手,当酒保,她也想去学校,但却不想面对那些人虚伪的嘴脸。
反正也没有人在意,就算是烂到了骨子里又怎么样?
骆夏当时这样想,所以她最后索性连面子上的功夫也就不做了。
单安墨回来的时候,就又看到了那个浑身痞气的骆夏。
骆夏记得那是单安墨打她打的最狠的一次,她在床上足足趴了两个月,又养了半年,身上的印子才完全退下去,而单安墨也就守了她八个月——去公司带着,谈生意带着,睡觉就让她自个儿在床边打地铺,手把手的教人打拳击,教人学习射击,教人念书。
也就是从那个时候开始,骆夏才真正想让自己活出个人样!
因为至少,在这个世界上还有一个人是在乎她,真正的用心去疼爱她的,尽管……那是一个衣冠禽兽。
骆夏被单安墨拎着衣领从电梯里走出来的时候,她用手捂着脸觉得实在是太丢人了。
“安墨,都解决了?”
等在了大厅里的人快步走了过来,斯文的脸上带着焦急跟不安。
骆夏从指缝中看了人一眼,然后张牙舞爪的就要往上扑。
“嗯,还好及时,乐文,这次麻烦你了,下次再敢溜进来,打断腿给我扔出去。”单安墨点点头,手指用力的扣住了人的后颈。
骆夏一个哆嗦,瞬间就蔫儿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