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章 遇见她
梁宵第一次遇到林穗,是在战火连天的城墙上。
那时,漫天都是带着火的箭矢,攻城车“嘭嘭”撞着城墙,随时都在有人死去,血迹几乎染红天空。
可是,在这样兵荒马乱的光景中,有一道纤细柔弱的身影站在最前面,她穿着华服,盛装打扮,看着像是要去奔赴高门宴会,可纤纤玉指紧紧抓着东武的旗帜,任无处不在的杀机迎面扑来,她始终巍然如山,站得比枪杆还笔直。
这等胆识、这等气魄,便是在男儿身上都少见,更别说她这种一看就知是生在锦绣堆,从不知道愁是何种滋味的娇小姐。
她脆弱得让人只瞧上一眼,就生出想要保护她的念头。
眼瞧她像靶子一样吸引着胡奴的攻击,梁宵想也不想地冲过去,以身为盾,挡在她的身前。
整整两个半时辰,她就一动不动地站着,无声鼓舞着将士们的斗志,而他站在她的侧前方,替她抵抗住所有攻击。
等胡奴撤退的时候,他身上已无一处完好肌肤,而她身上亦染满鲜血,但值得庆幸的是她没有受伤。
梁宵早已脱力,见四周已经安全,便笑着栽倒在地上。
林穗费力地把手中旗帜插在城墙上,让它继续屹立,然后从怀中掏出个瓷瓶,倒出颗药丸塞到他嘴里:“我懂医术,这是能疗伤续命的药,你快吃了它。”
药丸是什么滋味,他半点儿没感受到,可她柔软的指腹,以及藏在血腥味下那一股隐约的香气沿着食管流入肺腑,他顿时方寸大乱。
眼见她伸出手,还想要扒自己身上的衣裳,哪怕知道她是想替自己治疗,但他心思已乱,哪里敢让她乱摸,也不知道是从哪里来的力气,他转身快步跑走了。
不过,心里已记住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