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一平生有两怕,一怕没酒喝,二怕一切带毛的动物,她对动物毛发过敏,一看见毛茸茸的动物就避之不及。
“走开。”施一用腿想将它弄开,结果不小心用力过度,泰迪一下跌倒在地,滚了两圈,汪汪叫了起来,吓得施一一哆嗦,下意识后退了两步。
“不好意思。”沙发上的男人站了起来,过来把狗抱走。
等对方抬起头来,施一看清了他的长相,微微怔了怔,因为长得实在太秀色可餐了。挺括的轮廓上一双深邃的眼眸,高耸的鼻梁像用刀精心雕琢的,身材颀长,虽然穿的只是简单的白色衬衣和牛仔裤,但看上去很时尚。施一不由得又多看了两眼。
“请问你是施一小姐吗?”对方问道。
施一整个人愣了几秒,心里奔驰而过几万头羊驼,脑子里“嗡”的一声巨响。千算万算,没想到这次家里的老母亲居然给自己找了个这么帅的相亲对象。其实这事只能怪施一自己,因为昨晚许虹拿着张浩天的照片进卧室给她看,施一躺在床上闭着眼睛听歌,嘴里答应着“好的”,但压根没掀开眼皮一下。
“不是。”她下意识地否认了,“我不叫施一。”
男人怀疑地看了她两眼,而后礼貌地笑了笑:“没事了。”
施一心里松了口气,结完账,施一准备着快点开溜,还没走到门口,手机就响了,是一个陌生号码,她按了接听,“喂”了一声,见没有反应,又问“是谁?”
手机那头静滞了几秒后,施一听到手机和身后同时传来一个声音:“是我,张浩天。”
施一这人吧,最大的优点就是很能适应环境。给她金屋银屋她能住得舒服,给她狗窝也能睡得怡然自得。换句话说,破罐子破摔的能力特别强。
既然已经没有什么好形象了,施一干脆坏人做到底。心理学上有个心理叫“斯德哥尔摩症”,指的是人们往往会对伤害过他们的坏人产生一种情感依附,只要稍微对受害者好一点,就能得到信赖感。换句话说,当坏人做了一点好事就成了好人,但是好人只要做了一点坏事就不能被原谅。施一想着与其徒劳地提升自己的形象,不如再把形象降至冰点,这样她以后只要稍稍改变一点,就能引发对方惊讶的情绪,或许还能有所扭转。
泰迪被张浩天命令乖乖坐在脚边,但还是不时抬起乌黑滚圆的大眼睛朝施一滴溜溜看去,看得施一心里发毛。张浩天似乎没有要开口说话的准备,一直盯着手机看,好像在处理什么事情。
施一有些生气,觉得他太不尊重女性了。长得帅就能恃靓行凶吗?长得帅就能蔑视女性吗?越想越生气,越生气施一就越按捺不住,她属于行动比脑子更快的类型,只听“啪”一声,她已经双手拍桌站了起来。
张浩天缓缓抬起头来,莫名其妙地看向她。
施一现在脑子里只想着“斯德哥尔摩”五个字,于是顺手操起手边倒满水的玻璃杯,直接朝他泼去。
张浩天显然没想到她会这么做,愣在原地,连生气都忘记了。
施一也呆了,本来这次相亲也是抱着扼杀在摇篮的准备中,只是没想到会以这样的剧情发展。她迅速放下手里的凶器,然后跑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