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2章 同居(一)
“一念之间”里放着疏宕的歌。
“SorryIdidn’tkissyou/Butit’sobviousIwantto/Bubblegumdownmythroatandit’sacurse/Butluckcouldn’tbeworse/CusIswallowedthebubblegum/Ohandthese7yearswillbeprettydumb/Pinkflowersgrowfrommyskin/PeptobismalveinsandIgrin/Youlooksoniceinyourshirt/It’ssadbecauseitjusthurts/I’ddoanythingforyou/Butwouldyoudothatformetoo……”
是克拉罗的《Bubblegum》,一首他很喜欢的歌。
中文的译词也很美,“抱歉我那时没有吻你/但只是忘记了而已/全怪那块泡泡糖卡在嗓子/而运气真是不能再糟/我忍不住把泡泡糖吞下了肚/唉看来这七年都得浑浑噩噩/皮肤上慢慢开出粉色的小花/Peptobismal咽下我咧嘴笑笑/你穿着衬衫的样子真好看/只是有点难过有点痛/为了你作什么我都愿意/而你也是不是反之亦然呢……”
——就像趴在窗边的桌子上,半梦半醒的时候,昏黄却又明亮的阳光照着眼睑,把眼眸照成琉璃班晶莹的颜色,睫毛搭着眼睛,目光望着微微弯曲的白皙手指,一下一下拨弄着空气。
就像那个人一样安静而美好。
忽然想起来两个人的第一次见面。不是运动会上他单方面的见洛云亭,而是他们第一次面对面的见面。
那时候他正不知因为什么事要走出教室,一出教室门就看到洛云亭站在他们教室门口。
“同学,可以帮忙叫一下你们班长吗?”
声音低沉轻柔,带着少年人的音色,让人沉溺。阳光照在这人白皙的脸上,和微微有些卷曲的黑发,明明是黑色的,却被阳光照得像栗色,回想起来,也许那才是最适合这人的颜色呀。温柔的,沉静的,总是微微笑着的。
那时候他是什么反应呢?一张冷漠的面无表情的脸,默不作声地又转身回了教室,替这人叫了人,然后又一语不发地回到自己座位上趴下。
他真是怯懦极了。明明喜欢得不得了,面上还是一副深沉的样子。
洛云亭当时是怎么想的呢?大概觉得他冷漠,又不好相处。
不过,也许会觉得他长得英俊。
不管怎么样,这人后来说,喜欢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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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一念之间”出来,贺枫没有去洛云亭家里,他还有别的事情要做。
和任何人都无关的,他自己的事情。
一直以来,他都在迷惘着,他觉得自己好像有什么事情一定要做,但那只是一个模糊的影子,如果要问他那是什么,他没有办法清晰地描述出来。但要是说什么都没有,那一定不是的。
这些事情他一定要做的,虽然长久以来,他都不知道那是什么,他一直都在寻找。然而,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这些事情的影子越来越清晰,虽然还没有清晰到他可以具体描述出来的地步,但他想,他大概已经知道是什么了。
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呢?
好像是一个午后,一个趴在桌子上,困意朦胧的午后,看着窗外的绿叶被阳光穿透,看着微微晃眼的光芒照在窗栏上。那时候心里思念着一个人,偷偷地喜欢一个人,想要靠近却矜持着不敢,想要表达却无论如何也说不出口,那时候好像就有无限的心绪在缠绕和发酵。
有些情绪与故事,他没有办法用直白的语言表达出来,但并不意味着他没有,每个人都有心,只要有心,就会有感情。所有的感情都需要一个出口,如果它们不能被用言语表达出来,那就会被通过其他的方式表达出来,也许是作家笔下的文字,也许是画家画板上的画,也许是调出的一杯咖啡一杯酒……
对于他来说,是什么呢?
也许他应该去当一个歌手。
带着一把琴浪迹天涯?
不,至少他还要带着洛云亭一起。
去组个乐队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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忙完自己的事,大约到晚上八点多的时候,贺枫才回到洛云亭的家。
洛云亭家在弯弯绕绕的巷子深处,所幸是独栋的小房子,虽然绕了一些路,好在也找到了。他到的时候,洛云亭还没有回来。
他用钥匙开了门,开了墙上的灯——屋子里就和他前两天来时,没什么两样,他甚至还能够嗅到屋子里残留的自己的气息。
他不禁弯起嘴角。第一眼见到洛云亭的时候,每天都在思念着这人的时候,怎么会想到有一天他能够和这人在一起,还能够真正地和这人生活在一起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