误会解除后,老板和他们聊了会儿天,说是像他这个年纪的人大多都像时雨和孟朗一样在外读书,将来很多也会留在外面,老城发展得慢,很难留住新鲜血液。这里现在还有些小时候的影子,他指了指照片墙,说在自己的这家小店也留了些回忆,可将来老城会怎么样呢?
胖胖的脸上是真发愁的样子,时雨坐在旁边也跟着难过了起来,舍不得回忆变样,却也盼着家乡更好。多年前的小朋友大部分都走了,多年前的大人无一例外都老了。
孟朗打破了环绕在二人间的悲伤气氛:“可家乡永远都会是家乡。”
他们的家乡在之前的几千几百年,同样曾是别人的家乡,经历过战乱重建,养育过无数老板、时雨和孟朗这样的人。随着社会的发展,它也一定是在改变的,有些东西的迁移是阻止不了的。
但是心和回忆不会变,时雨记得以前过冬搬过的无数棵白菜,孟朗会记着和时雨一起看过的满墙红了又绿的爬山虎,老板和进入这家店的每一个人会记着那一面照片墙的回忆。
这座城市比我们想象的经历过更多的东西,我们能记得的只有其中一部分,那个对我们对它都很珍贵的一部分。
将来的东西自然会到来,到时候它又是一代人的回忆,可能和他们这一代的回忆已经完全不一样了,可正是因为这必然的特殊性,老城才会被人称为家乡,难以割舍的家乡。那份时光才会被所有经历过的人追忆,称为生命中的难得。
夜里,“兄妹”二人回到了家门口的月光下,这种感觉有点像是两个人又一次一起放学回家。
孟朗看上去有些紧张,他跟时雨说了他在合唱比赛上偷拍她的事,因为那些照片间接地造成了那个悲剧。
时雨听完后看起来不是很在意,反倒用手指钩住孟朗的下巴:“原来你在那个时候就觊觎姐姐的美色了呀?”
孟朗红着脸咳了咳:“咳,算是吧,所以我决定……”
时雨收起笑脸,看着他,好奇他做了什么决定。
“我决定把我的人生赔给你。”用下半辈子补偿你我不在的这四年。
时雨歪头,用半秒钟思考了一下四年和下半辈子哪个比较久:“听起来蛮划算的嘛。”
孟朗看着她弯成月牙的眼睛,帮她细心地拢了拢头发,承诺道:“随便你把我当弟弟也好当哥哥也好,你喜欢的角色怎么扮演怎么玩都好。不过,时小姐,我的个人建议是我最适合当男朋友。”
时雨一听到最后三个字,笑嘻嘻地走上前钩住孟朗的脖子:“好吧,我接受,就用你的下半辈子陪我好了。”
他们第一次亲吻是在三岁,孟朗越过草莓亲了时雨,被时雨打了一巴掌;第二次亲吻是在高二,停电后,时雨女流氓一样地亲了孟朗的脸颊;第三次也就是现在,时雨大着胆子笑嘻嘻地跳到他怀里。
其实四年也好,一辈子也罢,他们注定会在一起这件事,虽然没有人说,但无论是在上海的时雨或者是在瑞典的孟朗,他们心里都一直是这样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