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不屑对一个小孩子动手,可是却也没想和凌宇驰扯上太多关系。把他扔在游乐场的长椅上,只要他不乱跑,乖乖等着。凌朝阳和黄楚云视他如眼珠子一样。肯定到处在找他。不过等上一时片刻的功夫。干嘛非要紧着他和唐乐年?
闻稷拉着唐乐年快走几步。唐乐年忍不住又回头看了一眼,凌宇驰人矮腿短,游乐场人又多,在他眼里全是障碍物。他很快就失去了闻稷和唐乐年的踪影。一个人急得在人群里大哭。
唐乐年仗着身高优势看得一清二楚。他摸摸头,心里有点不落忍。虽然他讨厌闻稷的渣爹和小三。对凌宇驰也没啥好感。可是毕竟只是个三四岁大的小孩子。扔在人群里万一真被人拐走了怎么办?
“他不会被人抱走了吧?”
闻稷停了下来,回头看了一眼。长长的叹了一口气,“我以前还真想过。最好有人把他拐走,拐到随便什么地方去。让我这辈子都看不到他,眼不见心不烦。”
对于闻稷而言,凌宇驰不是个小孩子,更不是他的什么弟弟。他是一个侵略者。连同他那个破坏他家庭的母亲一起,身上带着令他厌恶的原罪。
他希望这个令他讨厌,让他反感的“物件”可以消失。最好不要存在在这个世界上。现在这个机会似乎就在眼前了!
唐乐年咽了口口水,看着他,突然狠了狠心,说:“走。不要管他了。就算他真的被人拐了也是他命不好。”
他抢走了闻稷的一切,就算还是个小孩子。在唐乐年的眼里,他也不是无辜的。闻稷在辛辛苦苦一个人支撑着破碎的家,照顾着生命的母亲的时候,凌宇驰可是泡在蜜罐子里的。
而那个蜜罐子里本来应该是闻稷。鸠占鹊巢本来就会遭报应。
唐乐年说过,就算闻稷杀人放火,他也会跟着。这话他可不是随便说说哄闻稷高兴的。他心里真是这么想。
反正是凌宇驰自己走丢的,又不关他们的事。又不是闻稷把他拐走的。与我无瓜!
唐乐年拉着闻稷走,闻稷反而停了下来。他笑着摇了摇头。颇有些无可奈何。
“虽然我以前这么想。不过现在和你呆在一起。我觉得我的心好像变软了些。”
他伸手摸了摸唐乐年的脸,叹息道:“我不想你喜欢的是一个见死不救铁石心肠的人。”
“不会。”唐乐年紧紧抓着他,“你怎么样我都喜欢。而且我知道你不是见死不救,也不是铁石心肠。你就是纯粹讨厌他。”讨厌他们一家子。
“算了。把他带去给他父母吧!”看都看见了,又不可能真的把他给拐走。就当给唐乐年积点福报。把他当陌生的孩子一样处理。交给游乐场的工作人员让大广播找人,也不用和那对夫妻碰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