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没问什么事,谈瑟就已经将老大爷划到了自己熟人的地盘儿里,毫不见外地又走进来,从兜里拿出了一封信。
那信封的一角都被磨得卷起了毛边儿,除此之外都很新。谈瑟将黄褐色的信封递给老人,语气低低的严肃了:“如果有人找到这里来,您问他叫什么名字,将它交到一个叫路尚时的人手上。”
谈瑟的手又在无意识地摩擦那点被摩擦无数遍的一角了,毛边儿的地方逐渐扩大,他好像很紧张的样子:“如果没来,一年以后您就烧了它,当我没给过,当尘土撒了。”
将信放在桌子上后,谈瑟就再没停留,也没再转身,他裹着风衣踩着余下的一点黄昏走了。
走之前他自言自语似的说了一句:“可他会来的。”
如果没听错,老人家觉得他声音是颤抖的。
一个月后,那特别有灵性的金毛竟然真的来了这里,他就趴在离陵园不远的地方,好像进到陵园里面那么短的一点儿距离都难倒他了。他安静地闭上眼睛,耳朵耷拉着,尾巴蜷起来放在自己腿上,抱住取暖似的。
安静得过了头,原来是呼吸已经没了。
老人家看到他,应该是提前知道这么一只金毛的缘故,他丝毫不惊讶,还过去蹲下轻摸狗脑袋,动作都带着怜惜。
但他没想到,金毛的身体竟还是温热的。也不知道这只金毛是怎么将时间算的那么精准,一点儿时间也不浪费的来了这里,而来这之前,也不知道有什么是他恋恋不舍不愿割弃的,竟是硬生生拖到寿命的最后一天才来到属于自己的墓地。
万物有灵,也皆有情。老人家当时也不知怎么了,几颗眼泪竟从他那双混浊的眼睛里落了下来,不一会儿就湿了满面。
“啊对了,”老人家从回忆里抽身,他伸手将又忍不住想湿润的眼睛抹干净,终于想起来问路尚时:“你叫什么名字啊?”
路尚时推了推金边眼镜,手指不可抑制地痉挛了下,而后,他平静道:“路尚时。”
“咦,竟然还真有人找到这里来,”老人家惊奇地将路尚时从头打量到尾,说:“那小伙子还真是料事如神。”
说着,老人家从位置上站起来,走到靠窗的位置。那里靠墙放着一张桌子,他拉开桌子旁边的一个小抽屉,将一角被卷了毛边儿的信封递过去:“来,给你吧。”
路尚时镜片后的眼睛盯着信封看了好几秒,不知道看出了些什么东西,才深呼一口气,伸手堪称轻手轻脚地接过来。
天色离黑还早,老人家随手一指陵园,说:“想进去看看就看看吧。”
—
谈瑟还算没亏待自己,给自己挑了个一看地理位置就不错的地方。
路尚时踩着洒在地上的碎阳光、沿着青石板路一步一步往里走,不多时,他终于见到了已亡的故人。
谈瑟的墓上连个正经的名字都没有,不带有什么什么之墓,就潦草简单地写了个谈瑟,更别说会有照片了。
可他的墓碑之上却有一句不那么潦草的墓志铭。
路尚时蹲下了,周边的青松很高,他身体被那些一年四季都会绿色常在的树木遮挡,破碎的阳光再也照不到他身上了,他被阴影笼罩。静默片刻,与墓碑大眼瞪小眼似的互相看了半晌,路尚时才伸手轻触了下“谈瑟”的名字,透过这个称号,再看向旁边的墓志铭,他好像听到谈瑟在用轻松的语气对他说着自己墓碑上的话。
“银河之中,全部都是我的身影。哥,别伤心啊,我无处不在。”这里的轻风用谈瑟的声音这样说。
“啪嗒。”
路尚时的眼泪随着他颤抖的唇瓣重重地砸在墓碑上,在地面上很快晕染成了一片湿润,像朵在冰凉墓地里开出的血花。
察觉到这滴眼泪时,路尚时自己都愣了,他不可思议地抬手摸向自己的脸,面上是一片不解懵然。
他实在没想到谈瑟消失的时候,他没红眼眶;想进无字天书找人、商壹却不在,事情没办法进行下去,只好先一点一点无头苍蝇似的找,他没被急得眼里起雾;唐珂告诉他谈瑟老了,商壹回来告诉他谈瑟狠心地毁了属于他们的那段无字天书,他也没想流眼泪。
直到摸了一指腹的水润,路尚时才反应过来,这场伤心,在见到谈瑟墓碑的这一刻,终于摇摇欲坠地来临了,也终于被他确定了某人的死亡。
且不比任何该伤心的时候都要让其难忍。
但他对着谈瑟的墓碑恨着声音说:“你也配让我哭?”
然后他就真的不哭了。他摘了眼镜随手扔在地上,很累一样的席地而坐,哑声骂:“傻|逼,畜牲蠢货。”
黄昏渐却,夜色初降,夕阳沉落西方。青松被晚风刮的左右摇摆,在头顶上挂上了一两颗星星时,路尚时终于从入定里回过神,拿出了口袋里的信封。
他手指顺着之前被揉出毛边儿的一角一点点往外推,像是在重复某人生前在做的动作。
在将它拆开之前,路尚时先冷眼看了一眼天空,又将冷漠的眼神移到墓碑上:“天上那俩眼睛是你?”
他呵了一声冷笑:“行,无处不在。”
说完,犹如终于鼓足的勇气被派上用场了,他不给自己反悔的机会、几乎只用了一秒就拆开了信封。
当即,谈瑟熟悉的字体便清晰异常的映在了路尚时眼底。
【哇,尚尚,你好啊。见字如见人,我是真的在夸你,尚尚好厉害,你竟然真的找到我啦。
Emmmm其实在下笔之前我脑子里有好多墨水呢,可现在真的在纸上写东西了,我反而不知道到底该写些什么、才能不让尚尚生我的气。
我想,尚尚那么优雅高贵,怎么可能会做出这么有失风度的情绪呢,所以,我也就不担心你会生气了。
我还想,我应该给(被浓墨的黑色涂抹掉)这个世界留下点什么、才能证明我没有白来过一次,翻来覆去想了很久,就用一年多打造了一件作品,以此来送给(被浓墨的黑色涂抹掉)尚尚让你替我去看看世界,那一定很美。
以后不要惯着老狐狸,他惹你烦了就挠他,让他知道你的厉害,当然啦,可以多惯着兔崽,但他现在有商先生陪着,也就不用过多担心了。
而对我来说,尚尚才是最重要的。哥,我依然记得你捡到我的那天,那么骄傲、光鲜,如此高贵、典雅,世上最美丽的花卉都没有你漂亮,简直让人赏心悦目,啊,美。哈哈哈哈哈哈对不起啊,又调侃你,别气别气,我不说了不说了。
哥,尚尚哥,哥,我灵感又没啦,打算出趟远门多看两眼风景,去远方逛逛。
时间会有点久,我舍得你,你也舍得我,我知道。
东南西北五湖四海天地六合日月星辰银河星系,哪怕世界只剩残存一隅,我也无处不在。所以哥,我看着你,我知道你。
你安,我好。】
说着“你不配让我哭”的人眼睛早已红了个通透,不多时手里的纸就被染湿了好几处,那些字体被晕染的不像话,都快看不清了,路尚时连忙用手去擦,却一不小心将湿润的地方擦烂了,后面的那一声声“哥”被从中间扯开,路尚时动作一顿,隐忍的肩膀都在抖。
信里被划掉的两个地方看不见曾经写了什么,但路尚时突然福至心灵地觉得、他应该能猜到些。
但他已经不愿意去想了。
反正谈瑟这个蠢货不是什么都知道么,路尚时不愿意再费脑子,就这样也挺好的。
天上的星星眨起了眼睛,陵园里一道蹒跚的脚步由远及近,手电筒的光线也紧跟着从不远处射来。老人家记得里面还有个人没出去,打算过来找找。
几个月前的青年小伙子拜托他有时间就与他的金毛说说话,他知道谈瑟的墓。可手电筒的光芒刚刚才往谈瑟的墓碑上照去、就霎时被关闭了,速度快的像惊扰了什么人。
待肉眼适应了黑暗,透过月亮下的一点月色,老人家看见谈瑟的墓碑前蜷缩着一只很漂亮的小猫,他的身下是下午来时那个小伙子的衣服,身边是谈瑟要他转交给路尚时的信。
老人家看了一会儿,转身继续蹒跚着原路返回了。回去的路上,他在夜色中自言自语:“新闻上早就传开了,原来那金毛是那年轻人啊,可惜了。怪不得”
“可惜了。”
苍老的声音渐行渐远,金毛墓碑前的蓝白安稳睡着,像是今夜就在此安眠了,他脖子上的银链吊坠、轮回之上,散发出了一点打招呼似的光芒。
在月球、星系、银河——无处不在。
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