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晨晨在崇拜别人
余野尽量控制自己上扬的嘴角,“术业有专攻,你努努力,肯定会比我厉害。”
陈晨没再接话,笑了笑就转身去“听讲”了。
他不认为自己可以,余总是留学归来的管理学精英人士,自己这个连研究生都不打算考的人怎么会比的上呢?
发布会开的挺好,戈明杰在台上西装革履,意气风发,吸引了包括小陈在内的全场人的目光。
看着小陈沉浸其中那认真的小模样,余野决定戈明杰一个见自己的机会。
他那个兄弟是个天才,有些恃才傲物,最会凡尔赛,偏偏他确实不懂物理化学的那些个弯弯绕绕,每次都被对方说的直迷糊。
所以戈明杰盛情邀约很多次了,余野也拒绝了很多次。
但这次,为了小陈,他决定给戈明杰一个机会。
余野以为这样会让小陈感谢自己,但是他错了,他后悔了。
之前走路一直微微落后于自己的小陈,在后台一见到戈明杰,就跟个小粉丝似的窜了上去,“戈明杰先生,刚刚的发布会您讲的真棒!!新颖又详细,连我都听懂了!那个……您能给我签个名吗?”
跟个小鸡崽儿似的叽叽喳喳。
戈明杰炫耀似的看了眼余野,收到对方一个不屑的挑眉,他心觉好笑,从西装口袋里拿出笔,“可以啊,签到哪里?”
“那……就签我衣服上吧!”
陈晨说着走上前脱外套,然后就被余野揪住了命运的后脖领,拽的往他身边退了退,“你不是有纸吗?签什么衣服?”
这个小陈真不会给他找面子。
“啊是啊,我忘了,哈哈,一般粉丝追星不都是这么追的嘛。”
签完字,戈明杰还有事情,说好中午一起吃饭,然后就转身离开了。
余野带着陈晨回会场等待,路上他收到了戈明杰的微信:小陈挺可爱的,不错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