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1 / 2)

甚至可以断言,他们输在了不会生活上。

老王抓住空隙,一只手向下探,握住那铁锤时,他已不再是夜市摊老板。另一只手猛地一扯,拽住那只扎麻袋的手,整个人趁势钻了出来。

但他脸上还蒙着黑面罩,他不得不听从直觉,鼻子一抽,循着一股味,挥锤,听到几颗牙槽断裂的声音。老王想,猜得不错,他闻到的是蒜味,这蒜是自己的,去别人嘴巴里当了他的卧底。

老王胸前挨了一刀,不算很重。

第一人当先就丧失了战斗力,剩下的很好解决。

三人的尸体并排置放时,老王有时间愤怒了。

他认识其中一人,在本城地头蛇黑哥手下做马仔。不必说,这黑哥就是雇主了。

老王察觉到一股如针刺般的目光,抬头时,江面上,一个老大爷正惊恐地望着自己。

二人对视两秒钟,老大爷猛拉几下油门,把船开的远远地。

老王看到,那老头已经掏出手机,拨通的只可能是 110。

老王想:操他妈的。

他是个老实人,今天说的脏话已经足够多了。

他知道,至多两个小时,自己必然会被捕。?

他再看一眼三人的尸体,有些欲哭无泪。

黑哥三十岁,在道上来讲,不算高龄。

据说年轻时去云南背过果子,发了家,回本城做些灰色生意,名下有多家酒吧、夜总会。他个子不高,肤色漆黑,如火炭,称他黑哥,一是肤色黑,二是下手黑。

黑哥就一个大爱好,爱玩女人。

但他口味独特,不是非要漂亮不可。据他说,重在猎艳,年龄上至五十岁,或者身材格外肥胖的,也不抗拒,口味之重,在好色者行列中也少见。

老王提着铁锤上门时,黑哥刚结束一夜的快活。床上的女人是别人的老婆,他最近热爱人妻。黑哥裹着浴巾,揉揉脑袋。想打电话问一问三个马仔事办的如何。

他常去老王摊上喝酒,老王做杀手,甚至是拜他所赐。

但老王在明处,他在暗处。老王把红烧草鱼端到他面前时恐怕也想不到,自己连杀多人,就是眼前黑哥雇佣的。

黑哥思维异于常人,想法奇妙。他看老王屠宰手艺出众,干净利落。便找了个人,偷偷问老王:「杀个人,干吗?」

老王第一反应是沉默,黑哥就知道,老王有做杀手的潜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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