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三十四章急功近利
刚出头的时候他年纪小,光脚的不怕穿鞋的,除了一身狠劲让旁人忌惮也实在没什么人真正将他放在眼里。那会子明面上,暗地里都有人说过他痴心妄想,癞蛤蟆想吃天鹅肉,一个混迹在街面上的混子还肖想朝廷命官府上的双儿,即便季柳是个从乡下来的庶双,也不是他这种人能够打得起主意的!
可若是他的心由着他自己掌控,他也断然不会将季柳拉下水,他承认,他的爱太自私了,但他也同样身不由己。
去将军府的小厮很快回来报信,“少爷,将军府说大少夫人有事脱不开身,暂不方便前来,咱们府上抓的这几个人若是您不顾及其他,要杀要剐随咱们处置。”
程伍抬起头来,他脸庞稚嫩,耳朵下垂处还有从小反复生的冻疮留下的细小疤痕,“熊将军可在府上?”
“在。”
“知道了,你先下去吧。”
熊景海在府上,季柳定然出不来,雄性之间的领地和配偶的争夺在野兽之间常见,在有实力的男人之间更常见,或许在熊景海眼中,自己压根算不上是他的对手。
从胸口取出一个小布袋,松开布袋的缩口麻绳,里面装的正是几粒金珠。
这并不是当初季柳送给他的那几颗,当初的金珠早被他死当了,性命攸关的时候,毫无盼头的感情算什么!
而这几颗是他发达之后专门寻人照着记忆中的金珠模样重新打的,只是为了给自己留一丝念想。
还未等程伍缅怀在心中消失的感情,小厮前来,手中拽着一封信,“少爷,将军府派人来了,说是将军夫人给您的信。”
程伍立时将金珠塞进怀中,接过信件,季柳的字体他是第一次见到,但正如他想象中一样,字如其人,季柳的字体隽秀规整,看着便令人舒服,让人感觉写字之人充满才气。
拆开信封,他识字不多,许多字都认识个大概轮廓,字形相近的只能联系上下文的意思大胆猜测了。饶是如此,大多还是他近几年苦学的功劳,这封信是季柳写给他的,他不愿意让旁人来读,自己紧紧捏着信纸,磕磕绊绊的将内容不长的信读完。
信中,季柳隐晦的提了一下,想让程伍帮忙做些事,若是不愿,便与他做笔交易。
程伍帮他做事,后期,将军府将程伍划归自己的羽翼下,护其平安。
将军府在京城之中如何受宣德帝宠爱,是可谓无人不知,无人不晓,能得季柳如今这样的承诺,程伍不禁苦笑,但他仍旧答应了。
只要能与季柳牵扯上一丝一毫的关系,无论让他做什么,他都答应。
北方看似平静,南方的唐家却正在上演一场本家与旁支的对决。
唐君毅是唐家的旁支,到了这一代,旁支的青年一代以他为首。
当年唐家本家和旁支人数足有七十六人的幼年历练中,唐君毅凭借掌权人提供的本金在北方闯出属于自己的一片天,成功收获属于自己的事业,他算是旁支年轻一代中的佼佼者。
而唐家掌权人着重培养的是本家的嫡子,唐君淼。
与唐君毅相比,唐君淼实则并没有那么出色,他比唐君毅多的是出生时的幸运,出生在本家,又是嫡子,与本家其他子嗣相比,他努力学习,秉性不错,但商业天赋这种东西,有些时候并不是经过努力了后天便能够弥补的。
随着时间的拉长,曾经本家与旁支一同历练的七十多人除去意外夭折了四人,其余六十九人共同长大,唐家枝繁叶茂,从年轻一代成长起来的人数便可见一二,但同样的在商业上的差距随着时间的延长也就被拉的越来越大。
唐君毅自西北回来之后,辣椒苗也被他一同带了回来,与口脂,美体内衣和香水等等相比,辣椒被唐家掌权人唐义忠看的尤为重要。
衣食住行中,往往人们更看重的是食。自古民以食为天,一种新型食材的出现可能会改变一方水土的饮食习惯,尤其南方湿热多雨,这种燥热的食材恰巧能够驱湿散热,驱散体内寒气和湿气,针对辣椒这一特性,唐义忠有了新的想法。
唐义忠能在唐家这种参天大树中拔得头筹,掌控整个庞大的唐家,绝对不是因为他年纪大,比旁人多吃了几年的盐粒子,他看人行事有自己独特的眼光和方法,于是唐君毅此次西北之行便得到了唐义忠的夸奖,在唐家一众青年里头算是大大的出了一把风头。
唐君淼身边跟着几个小跟班,这是作为本家嫡子,他身边不缺旁支主动送上来的陪读。
这些人一贯捧着唐君淼,从小便如此行事,直到他们长大成人,阿谀奉承也变成了他们自动自发,不知羞耻,不分是非的本能行为。
唐君毅一直以来都是唐君淼的死敌,从小到大,一直都是。
这次他得了夸奖,在他的撺掇下,唐义忠在南方大兴土木,同时在各地兴建了许多酒楼,餐铺,而这里面除了被掌权人的重用之外,再有的就是令所有人嫉妒到发狂的红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