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是祝雨每天为徐景殊做便当割伤的,记忆里怯怯的,唯唯诺诺的祝雨,一边小心翼翼地切菜,一边仔细认真地查询着菜谱,这个连说话都结巴的胆小鬼,居然在做菜的时候会小声地哼歌,在每个寂静无人的凌晨,偷偷地欢喜着。
祝雨人小,手也小,徐景殊脚尖碾着的他大半的手,其中被压得最厉害的,完全被踩着的小拇指,还在流着鲜血,那是他今早切鸡排时不小心割伤的,伤口不浅,他却不敢用家里的创可贴,只能拿纸巾擦着,等他自己愈合。
现下好不容易停止流血的伤口,被徐景殊一脚踩下去,又迸出了血来。
我疼得龇牙咧嘴,都说十指连心,这一脚下去,我感觉我疼得心都没了。
“谁让你用你的脏手碰我的?”
徐景殊居高临下地看着我,目光阴冷,宛如冰锥。
若是换做以前,可能他的眼神会比现下他的动作更让祝雨心疼。
可以现在我是祝雨,我TM的,谁管他眼神冷不冷漠,我现在手疼得只想起来揍他一顿。
因为被刘海遮着,徐景殊看不见我恶狠狠的视线,大抵以为我还会像以前一样一声不吭,他冷哼了一声,抬起脚,说道:“你把我的饭洒了,现在出去给我买一份。”
手终于脱离苦海,我忙收回手,看着自己青一片紫一片的手背,还有被血染湿的手指,连动也不敢动。
谁把你的饭洒了,明明是她们抢过来倒在我身上的,你是眼瞎吗?
我抚摸着自己的右手,慢吞吞地站起来,刚才那一摔,摔得我浑身都痛,现下疼得我连自己身上的饭渣都不在意了。
徐景殊慢条斯理地看了眼手腕上几十万买的表,嘲讽地说道:“给你十分钟,去买我平时最喜欢吃的那家寿司。”
记忆里徐景殊偏爱吃一家日料店的寿司,那家店不大,也说不上多豪华,就是普普通通的,一家夫妻开的店,听说徐景殊喜欢,是因为味道和他妈妈做的相似。
徐景殊的妈妈,祝雨记忆里只见过一次,是在徐景殊喝醉酒,抱着的黑白照片上看到的。
我踉踉跄跄地扶着墙,右手无力地垂着,手指微微抽搐着,身上毫无力气。
那家日料店在城南,从学校打车去,需要二十分钟,更何况是现在身无分文,只能走过去的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