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嫂嫂,你的手好巧啊…」她抚摸我的金猪鞋,面上含笑。
我有些羞涩的缩了缩手,我穷怕了,最爱财,是以常常绣些金元宝金猪什么的。
我不觉得有什么,但在他们这些有文化的人面前,却仍有点不自在。
我想起徐秀才,总是面上装作嫌弃我俗的样子,其实还是不顾同窗嘲笑,总穿着我绣的金猪鞋。
我的思绪一下拉回,意识到自己有点失了分寸,连忙看着方圆圆。
方圆圆坐下,很是亲密的与我讲了些沈迩小时候的事。
诸如什么几岁时她险些把沈迩推下楼梯,几岁时,她撕毁了沈迩的「习字书本」差点没被沈迩打死云云。
我听着,觉得挺有趣,原来沈迩小时候也不是他说的那般无趣嘛。
小萝站在我的对面,脸色变了又变。
末了,方圆圆天真道,「嫂嫂,你我真的是很有缘分呢,连名字都一样,不知道沈迩能不能分的清我俩啊?」
我认真点头:「自然是分的清的。」
方圆圆愣了一愣,意味不明的笑了笑,告辞了。
14
「娘子,你没听出她是什么意思吗?」小萝跺了跺脚:「她在这儿耀武扬威炫耀和公子认识的早呢!」
我瞥了她一眼:「不许再说了。」
小萝气愤又有些失望,垂下了头。
「您大抵是不喜欢,所以不在意吧。」很久以后,她没头没脑的冒出这句话。
针戳进我的指头,我痛的颤抖了一下。
15
沈迩的字并不像他的人一般温秀清灵,反而有一股子杀伐果断,力透纸背的狠劲儿。
我还仔细的望着他的字,陷入了沉思。
我总觉得,沈迩不是一个简单的人,不知是不是错觉,好像他对我展现的,仅仅不过是三分之一的他自己。
「元元,你会写字吗?」他搁下笔,出声问道。
我羞涩的摇头,又想起他看不见,只好开口道,「很多字,我不认识。」
沈迩不知为何,忽然叹了口气。
我心中羞愧感更盛,当日出嫁之时是被逼无奈,娘曾说,嫁进沈府只有一个好处,那就是夫君眼盲,不会压你一头欺负你。
可是如今,在他面前,我只觉得压根抬不起头来。
沈迩要样貌有样貌,要家世有家世,书画更是许多人慕名来求买,而我一个农女,字都不认识几个,我在他面前,又算个什么呢?
忽有一双手,覆上我的手来,沈迩眼里满是心疼,低声道,「我知道,从前你是没有机会学这些,以后我来教你,好吗?」
我愣住了,不知道该说什么。
他却有些腼腆,耳垂都红了起来,他见我许久不作声,嘟囔道,「朱元儿,好不好啊。」
这还是他第一次唤我的名字,怪异的感觉涌上心头。我呐呐回答,「好。」
沈迩高兴了,笑得眉眼弯弯,像个孩子。
「桃之夭夭,灼灼其华。」他缓慢的写下这几个字,一改先前龙飞凤舞的走势,这几个字圆满端正的像几个胖娃娃,让人见了就忍不住满心欢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