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3 章 偷衣毛球。
小兔妖嗜甜,喜欢一切甜津津的东西,曾经以为甜甜的味道是最好闻的。
此刻抱着顾逆的衣裳,却觉得比糖有诱惑力多了。
怎么这么好闻?
说它是世界上最好闻的东西都不为过。
淡淡的,有些清凉,一点儿也不腻。
小毛球幸福地往衣服里缩了缩,小圆尾巴都在晃动。
*
青年戴着细边眼镜,白色实验服一尘不染,他从镜片中观察着每一项指标,许久,满意道:“不错,好了很多。”
楚浄:“安眠药可以断了。”
“只是你这心率怎么回事?比往常高出百分之零点三,你这是经历了什么?”楚浄慢条斯理摘下手套,打趣道,“有喜欢的人了?”
顾逆:“……”
顾逆:“没有。”
他一向不是很能理解那种情感。
说起来可能不信,荧幕上可以将各种复杂性格矛盾心理完美刻画的人,生活中仿佛没有感情一般,内心如一古井,淡然无波。
顾逆向来自持,他的状态不受任何事情的影响,专业冷静到可怕。
这个人可以刻画出极其复杂矛盾的人物形象,创造无数经典的广为人知的角色。
但是热忱、很注重氛围的爱情戏却一拍就死。
傅知谨是第一个发现的。
傅知谨是他中学同学,两人相识于微时,关系很铁。傅知谨可以称得上天才,凭借小众题材剧情片一飞冲天。
那部剧主角是顾逆,两人互相成就,多年来早已养成了默契。
傅知谨为人自傲,圈内没几个看得起的。不过他有自傲的资本,家庭背景雄厚,又有天生的艺术直觉。
这人不差钱,多少资本塞人都塞不进来。作为典型的完美主义者,每一帧都追求尽善尽美。
傅知谨当时第二部想试试爱情戏。
顾逆代入不了,无法理解这种动机。
——两个个体黏在一起,含情脉脉地说一些漫无边际的话,无聊至极。
傅知谨从来不给他讲戏,因为没有必要,此时沉默了一会儿。
还能为什么!因为爱情啊!
还有,什么叫无聊至极!
不浪漫吗!不慷慨激昂吗!
虽然无法理解,但顾逆的职业素养使他将所有都完美地表现出来。
每个眼神都很到位,在外人看来可以称得上惊艳。但傅知谨如此龟毛毒辣,看了一眼,表情复杂。
看来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路子。
傅导连夜换了男主。
顾逆拿出透明的小袋子,里面放着一根白色的细小绒毛:“帮忙看一下这是什么。”
楚浄看了一眼,道:“兔毛。”
顾逆:“确定?还有没有其它可能。”
“确定,”楚浄揉了揉太阳穴,闭目养神,“在实验室呆了那么久,小动物的毛还是分得清的。”
可能是洞里曾经跑进来的小兔子。顾逆心想。
回到家,顾逆打开衣柜,拿了件衬衫,关门时,动作顿了顿。
他少了一件衣服。
妖怪旅馆,小兔子抱着顾逆的衬衫,懒洋洋地缩在里头呆了整整一整天。
醒来又忍不住嗅了嗅。
气息好像淡了一些,它忍不住拿爪爪搂紧,舍不得松开。
这两天白赴星一直是小毛球形态,一边吃糖,一边醉生梦死地缩在衣服堆里。日子过得骄奢淫逸,浑浑噩噩。
直到第三天,气息有些淡了。
小兔子耳朵动了动,化成人形,想办法转移注意力。
顾逆的衬衫太大,他穿上后不伦不类,只能把衬衫系在自己胳膊上,满旅馆地跑来跑去。
旅馆一楼又在讲故事,白赴星无精打采地趴在桌子上听。
“小妖怪翻身将人压住——”讲故事的人顿了顿,“今天心情好,稍微给大家讲点细节。”
所有的听众屏气凝神,眼睛亮亮的。
“小妖怪轻轻解开那人的衣服,手下的触感结实,他只觉得心跳加速,一时间按捺不住,翻身按住,与人春宵一度。”
太刺激了,所有的妖怪听众都兴奋地长出了尾巴。
只有白赴星将头埋在胳膊里,脸涨得通红。
这人在乱讲什么不正经的东西。
故事也听不进去,白赴星去找喳喳下棋。几局下来,白赴星懒洋洋地伸出手。
“又输了!”喳喳气呼呼地给了他一颗松子糖,无意间抬眼,神色古怪。
白赴星不解道:“怎么了?”
喳喳:“……你耳朵又长出来了。”
白赴星收了耳朵。
喳喳神色古怪:“你是不是生病了?怎么接二连三冒出耳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