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真的喘不上气来了,我甚至憋的连救命都叫不出来了。
要不说我十二叔对我好,他立刻就发现了不对劲儿,拼死拼活的把我从莫亦剑的怀里救了出来。
莫亦剑还不乐意,但是一看见十二叔的脸他便愣了愣,随即就松了手,收敛了全部的情绪,拱手行了礼:「拜见平西王。」
啧啧,都是王爷,你快想一想你为什么见到人家要行礼?为什么比人家的王爷爵位低?
下辈子投胎技术好点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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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亦剑不肯签和离书,死活都不肯签。
按手印儿也不愿意,死活不愿意。
我只好去找那具女尸,找她嫁衣里衬放着的休书,山野乡村都能有防火防烧的木柜,齐王殿下怎么就不能用的防水防潮的纸笔?
然而我却发现,这身嫁衣虽然看着和我的一模一样,但材质却有天壤之别,虽尽量向我那件靠近了,但有人模仿我的式款,有人模仿我的绣线,可再像,也不是皇家专供的布料,模仿不来。
公主嫁衣的规格严格按照品阶制定,是普通人家不被允许使用的品相,如此大费周章的仿造一件压根就不能穿出去的衣服,究竟所图为何?
我纳罕了许久,却怎么也想不出个所以然来。
她总不能是个刺客,想伪装成我刺杀莫亦剑吧?
等等!
我觉得我真相了。
早说啊!
早说我帮你杀不就行了吗?
死得真冤。
阿门。
啊不是,阿弥陀佛。
但谁会想杀莫亦剑呢?
想来想去,我觉得就只有我十二叔。
他对我真好,说在新婚之夜杀了我老公就杀我老公,多一天都不等,靠谱!
没找到休书本书,我迫于无奈,又去找了莫亦剑,然而任我磨破嘴皮他都不肯答应。
我很生气,但是我生气的后果一点都不严重,反而是我惹他不起,一跟他提,他就表现的很迷,甚至把他逼急,直接抓住我的腕子质问我是不是铁了心和离!
咋,我闹得满宫鸡犬不宁,难道是为了逗着玩儿?
竟然还好意思问我是不是就想改嫁他人?
当然是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