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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1 / 2)

幸好旁边的小哥手里抱着一个篮球,不然我就只能飞我的手机了。

其实本来是可以脱鞋的,但是我毕竟穿的是马丁靴,解鞋带不方便。

咸猪手普通一声就跪在了地上,同乘的路人也下来了很多,那小哥蹦跶着去捡自己的篮球。我提脚弯膝踩住他,把他的手反绞到背后,把裤子上用来做装饰的五金链条拆了就往他手上绑。

可惜出门没带手铐,链条还是差了点意思。

围观群众很热心:“姑娘,要报警吗?”

我帅气的撩了下头发:“不用,我就是警察。”

周围响起了一片恭维:“哦哟,怪不得,身手这么利落。”

“小姑娘了不得啊,好样的。”

“人民警察好样的!”

事后我才知道,有人在现场录了视频,并且发到了网上。

也许是我丢篮球的姿势比较帅,也许是我的马丁靴比较干净,又或许是我撩头发的动作比较自信,那个视频的热度还挺高。

一时之间好多人都在找那个丢篮球打人的警察,市局佯装路人跑去认领了我:

【是东源市警察局的小姐姐哦。】

还放出了一些我平时训练抓人时的物料,居然真的有人顺藤摸瓜的找到了我的微博——

“天桥桥主lsm”

然后又扒出了我曾经的发言。

比如林时煊被抓时我的评论——

【从林时煊脸上的脚印就可以推测出来,踢他的一定是个美女。】

比如某年我大骂某出柜渣男——

【先出轨再出柜,下一步是出家还是出棺啊?】

比如某个阴阳人——

【这话说得,刚从底下爬起来没多久吧?】

网友是真的闲,我祖宗十八代的冲浪痕迹都给我翻出来了。

甚至有人去科普了我“天桥桥主”的名号,于是我多了一帮信徒,他们自称桥帮弟子,天天冲到我微博下面喊我桥主、老大、帮主。

喊着姐姐给个姬会。

当然这背后还有市局的顺水推舟,想着借我好好宣传一些政策和法规,毕竟这些年,网络宣传可太重要了。

33.

于是我又干起了网红,大大小小上了几个热搜,本来觉得过段时间就过气了嘛。

没想到还有人给我推波助澜,某日女明星众所周知的小号转发了澄江日报对我的专访“美貌与实力并存的李时慕……”

配文:【这年头对人民警察的素质要求这么低的吗,破坏感情的人还可以当典型……】

这下好了,我不仅没过气,我还爆了。

一堆网友吃瓜的、带粉籍的、看热闹的,都在关注这个事情。

有剧组工作人员爆出在山上拍戏的时候,我,李时慕,插入了顾朝和常雾的十年长跑爱情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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