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小说开始于李维安十七岁封王之时,主角们少年时期的故事,大多是回忆,大部分被作者一笔带过,更别提这种和女配的回忆了。虽然看过小说的我知道什么要发生,但发生的时间,怎么发生的,如今身为女配的我却完全不知道。
我就这样漫无目的地走着,湖边有一群男男女女围在一起放孔明灯,灯忽地一下升起来,登时照亮了半边天空。人群中的欢呼此起彼伏,我顺着声响向湖中望去,忽然在万千升起的孔明灯中间,看到那站在对岸,一袭青衣的少年郎。周围微微闪烁的灯火映得他的脸忽明忽暗,少年眉头微蹙,给这满城欢愉的气氛添了一笔惆怅。
真是有点孤傲美人的味道,没有一点烟火味。这是男主无疑了,这明晃晃的主角光环!我突然有点明白,女配为啥一见男主误终身了。
但是我!21 世纪的新女性,绝对不会被美色蛊惑,于是赶紧穿过桥往对岸跑去。
李维安有些疑惑地望着我,我也尴尬地回望他,完了,跑得太急,忘记想开场白了。
「呃......那个,能认识一下吗?」我在说什么?这什么搭讪烂招啊,我突然明白了自己母胎 solo 的原因。
「为什么?」嚯,这李维安声音还蛮好听的,简直要苏断腿。不愧是男主光环。
「那个······我从没见过像公子你这样玉树临风、风流倜傥的男子,一看就气质不凡,日后一定大有作为。」彩虹屁,谁不会。
李维安脸上没太多变化,本来微微皱着的眉心却舒展开了。
我知道是这彩虹屁有效果了,连忙乘胜追击:「能在这灯会遇到也算是缘分,不如咱们到前面的酒楼里坐坐,喝酒赏月,再作作诗?」看他不说话,我连忙接着说,「包间!我请客!」说完还豪迈地拍了拍胸脯。
我当然不会吟诗作赋,更不会喝酒,但是当务之急是要把他跟书童带进小屋藏起来,不让他们遇袭。
身边的书童面露难色,在李维安身边耳语几句,我连忙说:「我区区一个弱女子,难不成还能害你俩不成!」
李维安嘴角动了动:「好。」
我欢天喜地,连忙一手拉着李维安,一手拉着小书童就冲进了最近的一家酒楼:「老板,最好的包间!」
等真的在包间里坐下来,我们却大眼瞪小眼,傻眼了。毕竟我是真的不会活跃气氛,也不会古人吟诗作赋那一套。李维安也不说话,安静地看着我,那表情仿佛在说,我看你能搞些什么幺蛾子。
太尴尬了,太尴尬了。简直比大学刚开学时,错入男厕所还尴尬。这一瞬间,我突然深刻领悟了什么叫最怕空气突然安静。
「咳咳!」我抓了抓脸:「床前明月光,疑似地上霜,举头往明月,低头思故乡。」我摇头晃脑,作诗我不会,背诗我还是可以的吧。对不起,李白大师,盗用一下你的作品。
李维安喝了口茶,忍俊不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