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多少银子?」
老板笑而不语,伸出五个手指。
「五十两?」我摸摸钱袋,有点囊中羞涩。
「五百两。」老板悠悠报价。
我差点吓昏过去:「老板,你这五百两,抢劫啊?不要了,不要了。」我连连摆手。
「看您是常客,四百两怎么样?」老板连忙拉住我。
我没再纠缠,提着买好的两件衣服,准备走。还没跨出店门,就有人挡住了我的去路。
看这衣着和腰间的玉佩,想必是这上京的某个王公贵族吧。我忍不住抬眼看去,对上一双桃花眼。这!这真是张极俊俏的脸。我脑海里突然就想起一个非主流句子,这还真是有能装下星辰大海的眼睛啊。再仔细瞅瞅,脸蛋也生得极其俊俏,我真想大呼我可以!这要是放在 21 世纪,妥妥的顶流明星,光这双眼睛就不知道要电晕多少迷妹。
「这衣服,我替这位小姐买了。」
等等,这霸道总裁的剧情怎么说来就来,我还没准备好呢!穿书的好处,就是身边美男环绕,虽然都是女主的,但过过眼瘾也不亏。
桃花眼,桃花眼,这眼前温润如玉的公子哥,难不成就是作者笔下的二皇子李维权?我眼尖瞅见那块二皇子特有的玉佩,正在他腰间挂着,定是李维权无疑了。说起来,这李维权也是个狠人,笑里藏刀那种,皇位的有力竞争者,和李维安掐了整整 5 年,估计李维安当了皇帝后,应该会对他赶尽杀绝。
想到这,可能是因为同病相怜,我也不好意思花别人钱,连连摆手:「不用了,不用了,呵呵。」
李维权还是笑得似春风拂面,什么也没说,硬是把衣服塞到我手里。这......什么意思?原文里,李维权也是女主沈灵茹的脑残粉,也不待见女配,也就是我就对了。我记得小说里,这位还总是温柔地威胁女配:「你若再动她一分一毫,我定将你挫骨扬灰。」啧啧啧,瞧瞧这霸道总裁般的言论。
按小说发展套路,我们俩现在是不应该遇见的啊,难道是那晚救了书童后的蝴蝶效应?
「这衣服也不是白送你的,小姑娘。」李维权见我傻站在原地,开口道:「拜托你把这封书信交给你姐姐。」
这下我明白了,合着给我买衣服,是为了让我帮着传递情书呢。想到这儿,我也就不客气地接过了衣服:「没问题,交给我吧。」我接过信,放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