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啊,每一次倒霉,都有他伍凌在场。其实不能说是每一次倒霉,应该说,每一次外出,都有伍凌相随。没有办法,这是自己雇来的,哭着也得用完不是。
随着倒霉次数的增加,秦依依的日记也被她记得七零八落的。有一回伍凌摸过去想看看,结果差点没被她打死。
罢了罢了,伍凌也懒得看了,随她去了。
差点进了鬼屋
天气已经完全入冬了。日子一点一点地过去,没有谁觉得它长,也没有谁觉得它短。所有的一切都在设定好的轨道上运行,如果天体自传,如同四季交替,如同我爱你。
又是新的一天,秦依依起得很早。她发现了一个规律——只要是天气好的早上,她都醒得很早,相反,如果是阴天或者雨天,她往往要睡很久。
看来是老天让我出去运动啊!秦依依欢快地想着,穿戴整齐,跑下楼来。
这回她写了张便签,告知外出跑步一事,贴在伍凌的门上,顺便听了听门里面的动静——什么都没有。
这小子估计还在做梦呢吧!
秦依依打开门,神清气爽地伸了个懒腰。
然而懒腰还没伸完,就看见一个熟悉的身影站在阶梯下,做着热身运动。
那身影听见房门响,抬起头来,叫道:“哈喽!早啊!”
秦依依和她的懒腰一齐僵在那里,变成一个呆滞的定格。是的,她的小保姆,居然比她起得还要早。
不过话说回来,谁家的保姆不比主人起得早啊?
“你怎么会在这儿?”秦依依朝伍凌走来。
“晨练啊!”伍凌穿着运动服,原地跳跑着。
“真是难得啊,一个如此怕冷的人居然有勇气起这么早。”
秦依依白了他一眼,心想白浪费墨水写了张无人会看的便签。
“所以要做热身运动啊!你要去跑步啊?一起呗!我还可以当你保镖!你看这天还没完全亮,遇到坏人就麻烦了。”
秦依依并没有接话,她昂起头,直接开始了晨跑。
小保姆立刻转弯,跟着他的女主人一溜烟跑了。
于是,住在附近而且也早起的邻居会看到这样一个情景:住在1007号别墅的女主人一大早跑步还不忘带上她那魁梧的保镖。
不得不说,是很明智。
可能是两个人一起跑步比较带劲,秦依依和伍凌跑了一个多小时,从半山腰跑到山上,又从山上跑到山下的街区。
路过卖早餐的小摊,伍凌买了豆浆和鸡蛋灌饼,和秦依依走到一旁的石凳上坐着吃。
“感觉如何?”伍凌望着渐渐吵闹的街区问。
“很有生活气息!”秦依依大口大口地吃着鸡蛋灌饼,答道。
“是你在房子里所看不到的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