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完饭,像过去很多次一样,他主动去刷碗。我靠在厨房门框上盯着他忙碌的背影看了一会儿,说,:“明天我们带颜颜出去逛逛吧。”
他没立刻回答,抬手放好最后一个盘子,洗好了手才转过身,那双极少有人能读懂的眼睛里没了笑,转而变成他常有的深沉的样子,看了我一会儿,好像要从我的脸上读出什么来似的,:“要去哪儿?”
“先去书店还书,再去湖边转转吧,明天天气不错。”
“好。”
第二天我起了个大早,找出了很久没穿过的及膝短裙,画了个淡妆,外面套了件米色西装才出去。本以为自己够早的了,出门却看见他早就坐在沙发上喝茶了。也穿了西装,不过是深蓝色,虽然是休闲西装,但还是比他平时的运动衫和卫衣要成熟些,只是没有细致打理的头发中和了这一丝成熟。
“好看么?”
“嗯。”他顿了顿又补充说,“好看,很适合你。”
其实按照他原本的习惯,说完“嗯”就不会再说别的了,这已经他的最高评价了。是我后来“胁迫”他一定要“评价”,而且不少于三个字。
都那么久了,但我还是记得很清楚。
而他这样,不知道是习惯,还是和我一样没忘记。
因为是假期,书店又在热闹的步行街旁,人很多。所以我抱着小慕颜在外面等他。
虽然没穿高跟鞋,但我长得高,他也很高,我走到书店门口一下就看到了他。
眉骨明显,明明是东方人,却有着西方人一样立体的骨相。他还了书又要去拿本什么,挺直腰背,休闲西装本就宽大,在他后背直晃荡,但又不会觉得太干瘦。他的手伸过头顶,细长的手指在书架上点了点,随即抽出了一本书。碎发扫了半只眼睛,侧面看过去下颌与鼻梁尤其明显。
一样是秋天,一样是图书馆……我承认今天来这一趟,我是有私心的。
第一次见他就是这样一个季节,这样一个地点,而隔了十几年,他还是有本事让我像当年的小姑娘一样心动。
他拿了书出从店里出来,把书放进了妈咪包里,伸手接过小慕颜。
那么高一个人,背了那么小一个包,莫名有些戏剧,但又有点时髦奶爸的意思,惹得来往的人频频回头,还有人拍照。
我跟了上去,打趣他,:“你看那些小姑娘,某人魅力不减当年啊!”
兴许是马上要结束了,所以那些不敢提及的往事好像说出来也没什么了,他的反应也很正常,没有我以为的那样激烈,反而也十分轻松,:“呵,那你可是捡到宝了。”
我低头不语。
吃完午饭,他给小慕颜冲了奶粉,喝完之后又在商场逛了一圈才去了湖边。
我看过最近一班去美国的飞机了,就在两个小时后。而这里到机场只有一个小时,机票也好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