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泄完,任陶微整个人舒服了不少,她坐在马桶上,打开随身背着的小包,从里面拿出一支录音笔跟耳机,然后打开笔的开关,听了下里面的录音。
里面的声音虽然有些破碎嘈杂,但还算听得清。
因为写书养成的职业病,任陶微买了很多录音笔,平时出门,她包里都会放一只。这样她在外面突然有灵感,或者听到什么有趣的事,她都会当场录下来,好回去写稿用。
她手上的这支录音笔是当年米乐送给她的,自从她跟米姐彻底决裂后,她再也没有用过这支笔。
说来讽刺,这笔里记录的最后一次录音竟然是米乐代表他们公司跟她谈判,要求她让出“三朝春”这个笔名,其中还提了她不想写,找其他人代替她写的事。
这支录音笔,任陶微以前一直藏在她大学用的行李箱里,很多年都没有拿出来过,因为这几年她都没有离开过老家。
要不是她这次来北京,没来得及买新的行李箱,还用的是当年那只,她现在手上还不一定能正好有这支笔。
若不是米乐公司吃相太难看,又用“三朝春”这个名字出来圈钱了,她是不想拿出这段录音的。
因为在任陶微的心里,“三朝春”已经自杀了,她在六年前就已经死了。
死人是不该再复生的,复生的只会是鬼。
任陶微今日来签售会的目的只有一个,混在人群中,公布这段录音。
她不想这个名字再被用来欺骗别人。
做好心理准备,任陶微深吸了几口气,将录音笔重新放回包里,出去洗完手,走出了洗手间。
胡言依旧等在外头,只不过看上去跟之前有些不同。
任陶微注意到他手里的东西都没了,肩上多了只黑色书包,左手腕上还戴着那只与她一对的黑色手表。
任陶微:“???”
“会场人太多,那几个袋子拎在手里太招摇了,我买个包装起来。”胡言双手搭在商场的玻璃栏杆上,背靠着,微笑地解释道。
嫌招摇,怎么没把你自己的手表一起装起来。
任陶微内心腹诽,脸上挂着笑,没有拆穿胡言。
她甩着刚洗完的手走向胡言,胡言自然地牵住了她的手。
“我手上有水。”任陶微惊呼。
胡言不以为意地抓着她的手往自己的白衬衫上擦了一下:“这样不就没了。”
任陶微不由得瞥了眼他衬衫上的商标,忍不住心疼道:“弟弟,一千多的衬衫,竟然被你当抹布!”
胡言黑脸,伸手捂住她的嘴,憋闷道:“别乱叫,也就你有这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