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2 / 2)

在警局所有人焦虑得连觉都睡不着的时候,案件竟然一下子有了这种实质性的突破?

能做出这种惊天大案的犯罪分子,给我们留下这么一大堆破案的线索?

一名警察出来拍了拍约翰的肩膀说:「兄弟,你可是发现了大事了。」

部分物证照片

但情况其实不如警察所料想的美妙,尽管物品遗留的很多,但大部分指纹都被擦掉了。

警方也是费了很大的劲,才在一个番茄酱瓶子上找到一个残留的指纹。

上天眷顾,一套散落的纸牌上指纹被完整的留了下来,所有参与过赌博的劫匪,指纹都被提取了出来。

他们分别时「此生不再相见」的愿望破灭了。

15 位抢劫执行者加上那两名信息提供的线人,警方抓捕到了 14 人,其中三人下落不明。

三个多月后,这些人重新齐聚在法庭上了,2 人因证据不足免于起诉,其余 12 人一共被判处了 307 年监禁。

其中,前文提到的那位毕格斯经历尤其跌宕起伏。

明明是个只负责招募列车司机还失误了的猪队友,却成为入狱后活得最舒服的人。

毕格斯照片

(十)

这伙人出狱后合写了一本有关火车大劫案的书,霸占了英国当时图书市场的排行榜。

让他们成为老头子后,还狠狠地赚了一笔。

如果说火车劫案本身是一个传奇的话,那毕格斯后来的三十多年的逃亡则是传奇中的传奇。

毕格斯曾是一名木匠、窃贼,在参与 1963 年的火车大劫案之前除了管区警局的警官,或许没人知道他。

就算是在这起惊天大劫案中,他既不是策划者,又不是骨干成员,只是负责招募了他熟悉的退休列车司机,在老司机开不了新式列车后,他们才临时被安排到了搬运队伍中。

充其量他只不过是团伙中的小角色,他的逃走,从另一方面也使得只有他认识的老列车司机逃脱了法律的惩罚。

真正使他名扬四海的是三十六年中,一次次逃过英国警方和国际刑警的全球追捕。

1929 年 8 月 8 日,罗纳德·阿瑟·毕格斯(Ronald Arthur Biggs)生于伦敦,刚到青春期时母亲去世了,从此他就沾染上了小偷小摸的恶习。

二十几岁的时候,曾应召入伍,在空军服役,因为偷盗的恶习难改,不到两年就被踢出了军队。

三十岁前,他已经是数次入狱的惯犯了。

三十岁这年,毕格斯在火车上偶遇一位校长的千金,坠入了爱河,并从此过上了正派人的生活。

上一页 目录 +书签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