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爹,我知道您顾虑血脉,但人生在世,最重要的是有个可亲的人。像他那样的好孩子,不管是带到谁家,都会招人喜欢的。况且,他算术那么好,以后定能将我们的铺子做得更大,抑或读书求取功名,也是为叶家添光。再者……”他上前一步,低声道,“您是想和外祖家修复关系的,如今我领养世元,不就是你们重归于好的契机?不管怎么说,这孩子身体里也有一半血是和我有联系的,和娘亲有联系的,他来做我的儿子,有什么不好呢?”
“问题是他不是没有父母,他的亲爹还在世啊!你不过比他大个十岁左右,做他哥哥还差不多,他真会将你当成父亲么?”
“父子不过是个名头,我也不会真的将他当成儿子,只是把他当成弟弟罢了。”叶珩颔首道。
叶以恒半恼地看了儿子一眼:“那你看他以后向着谁吧!”
叶珩赶紧过去给他顺了顺气,将人扶到太师椅上坐下:“实不相瞒,我就是看重他向着他父亲。这才是他的可贵之处。”
叶以恒皱起眉头:“嗯?”
“他没有娘,父亲又成了疯子,他那么小年纪照顾父亲,是多吃力的一件事?若换成良心稍不好些的孩子,怕是早就嫌父亲丢脸,不肯好好照顾了,可我去看我那位可怜的舅舅时,他身上干干净净的,一点没有疯样,只是安静地坐着,不好跟人交流罢了。”叶珩边说边倒了两杯茶,一杯推给叶以恒,一杯拿起来喝了一口润嗓子,“另外,当我提出要带他走的时候,他一开始很干脆地拒绝了我,因为怕自己一走,再无人照顾父亲了——这种不离不弃是装不出来的。”
“所以他爹现在何处?”
“在郊外的庄子里,有小厮和婆子轮流照看他,给他做饭。”叶珩答道,“我已经答应世元,每个月让他过去一到两次,还会给他爹延请医生,看看有没有什么办法医治。”
叶以恒觉得他这安排实在过于老好人了,然而若论情理,他做得好像又没什么不对,沉默了半晌,他放下喝空的茶杯:“你什么都答应好了,还跟我商量个屁?自作主张的臭小子!”
叶珩知道他基本是妥协了,可是心里头还是不舒服,于是一连哄了他十多天,这才消掉了他心里头的怒火。
这十多天里,白龙就成了陪孩子的主力。
其实说“陪”也不确切,白龙只是从铺子回来后和世元待在同个屋子里罢了,偶尔不咸不淡地说几句话,然后各干各的——白龙练字,世元看书。
并且,作为一个早早当家,又知在他人屋檐下生活不易的孩子,世元几乎什么事都是自己悄无声息地做好,就连衣服破了都是管招财要针线,坚持自己动手缝——虽然眼前有这么个读书的机会,但不知什么时候就会被送回去,所以他小心翼翼的,既不想给人添麻烦,也不想别人轻视小瞧了他,或者认为他浅薄无知,想一跃枝头成凤凰。
实际上白龙对他什么看法都没有,看他不像个坏种,叶珩又愿意栽培,便客客气气对他,就像当初对寺庙里的那些摸鱼抓虾的小屁孩儿那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