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次恢复意识的时候,我听见了断断续续的对话声。
“……伯爵的血管几乎干涸了,能活下来真是奇迹。奇怪的是,他全身只有肩头的一处枪伤,并不至于造成大出血。我找不出他血液流失的理由。”
说话的人鼻音很重,听得我有些费力。
“费林医生,关于伯爵的身体状况,请您保守秘密。我已委托治安官调查这次袭击事件,不希望有任何对伯爵不利的消息传出去。”
听出来了,这回说话的是救我的那个秃顶男子,叫做什么巴兹的。我睁开眼睛,却发现偌大的房间内并没有人。声音是从门外传进来的吧。
外面的对话还在继续,我的注意力已回到了自个身上。我身处的是一张宽大舒适、华帐高悬的床,瑰丽柔软的绒毯一直盖到胸口,从那里至右肩都缠着白色绷带。一根带针头的橡皮管子正连着我的左上臂,另一头是高高挂在金属立架上的血浆袋,殷红的液体正不断地输入我的体内。
身体终于又恢复了些力量,肩头的疼痛似乎也消失了,这个发现令我欣喜。稍微活动了下四肢,我打量起这个房间。
斜对面是一座很大的落地镜,金碧辉煌。明黄色的火焰在雕刻着精美螺旋纹的壁炉中煜煜跳动,地上铺着栗子色的长绒地毯,高背椅和长沙发都用镶金边的黑丝绒装饰,浓重奢华的色调令我仿若置身于不可触摸的时光中。
短短一天之内,我苏醒在一个完全陌生的地方,先是跟死尸作伴,现在又被当成了某位尊贵的伯爵,霸占了他的卧室,他的大床……
“到底在搞什么鬼?”我发出了声音,随即愣住。
低沉,悦耳,好像钢琴的低音键奏出的乐音。我的嗓音没这么有磁性吧?
“夏、晨!”
大声说出自己的名字,听起来却是陌生人的口气,感觉无比怪异。
再看了看我裸露在外的手臂,虽然经过长期锻炼一向对自己的身材引以为傲,但眼前的手臂明显比我的更修长坚实。
一下子扯掉盖在身上的绒毯,绒毯下的身躯只穿了条豹纹底裤,自胸膛没有被绷带包裹住的部分,淡淡的金色绒毛一直蔓延至紧实平坦的小腹。
这不是我的身体!
我差点跳了起来,血液直冲脑门。
一坐起便牵动了肩头的伤口,痛得我直咧嘴。对面的金色落地镜中出现的影像,令我呆住。
镜中人约摸二十出头,一头漂亮乌黑的卷发随意披散着,希腊式的高挺鼻子,翡翠色的眼眸,棱角分明的脸部线条配上精致细腻的五官,虽然肤色略显苍白,却俊美无比。
那裸露在外的肢体颀长匀称,线条柔和,即使身为男性,我也不得不承认……这身材,很性感。
“大人你醒啦!”
浑然不觉中,耳边响起了熟悉的声音。有双粗短的手轻按着我的肩头,想让我躺下。
我转过头,直愣愣地瞪着巴兹锃光瓦亮的脑门:“告诉我,这究竟是怎么回事?!”
为什么?为什么我会在别人的身体里?!原来的我呢,又去了哪?
“昨晚您参加公爵舞会迟迟未归,我带人去找,结果在树林发现您受了枪伤,卡尔和比利被打死了。”巴兹边说边掏出手帕擦了擦前额,“树林里还发现了3具断了脖子的尸体,都配有武器,应该就是袭击您的凶手,治安官正在抓紧调查他们的身份。”
我只是摇着头,沮丧无比。头脑却渐渐清晰了起来。我想知道的并不是这些,但又能指望他告诉我什么?在他眼中,我就是他一直以来忠心效力的主人,因为受了惊吓而有些神智恍惚罢了。
或许,就以这伯爵的身份生存下去才是上策,否则在这危机四伏的地方,还不知道会发生什么怪事。
没有不能解决的难题,这是老爸从小教导我的信念。在单亲家庭长大的我并不比任何人差,而且,还要比他们更出色!
心念电转中,我镇定了下来。除了自己,谁也休想让我趴下!
血浆袋已经空了,旁边有位高个男子帮我拔掉了针头,按压着穿刺点:“请您放心,只要按时服药,卧床静养,以您的身体条件很快就会康复的。”
“谢谢你,费林医生。”我听出了他那浓重的鼻音。
“汉密尔顿伯爵,这是我应该做的!”他有些惶恐,浅褐色的眼睛亮了起来。就连巴兹的圆脸上也掠过一丝诧异。
难道,过去那位伯爵从不跟下属道谢的吗?对伯爵的印象在脑海中初步形成,他年纪轻轻便获得了权势和地位,又拥有骄人的外表,必定自负又傲慢。
第3章 自找尴尬
卧房的木雕门再度被打开。
转过头去,我正好对上了一双天空颜色的眼睛。湛蓝的眼眸清澈见底,深处却隐含着某种令人不快的情绪。这双眼睛的主人是个很英俊的年轻男子,有着一头金黄闪光的短发,浓眉微微蹙着,好看的嘴唇紧抿。
“伯爵,感觉好点了吗。”他信步向我走来,虽是表示关切,语气中却似不带情感。
我只能点了点头。
“瑞伊,你怎么到现在才回来!”巴兹鼓起了蛤蟆眼。
“除了伯爵,我不需要跟任何人解释我的去向吧?”叫做瑞伊的男子斜睨了巴兹一眼,声音依旧是冷冷的。
巴兹的嘴角抽了抽,看了看我却又不敢发作,掏出手帕来狠擦脑门。
这瑞伊到底什么来头?从做派看来,巴兹应该是这里的管家,他对瑞伊直唿其名可见瑞伊的地位并不高,但是瑞伊的骨子里却透着股傲气,根本不把巴兹放在眼里。
“有吃的吗?我饿了。”我出声打破了僵局,虽然压根不觉得饿。
“餐点早就准备好了,给您端上来吧?”巴兹露出了笑容,看到我有胃口他显然很高兴。
一会儿,便有男仆用银托盘盛了食物出现在我的眼前。有涂了果酱的精制面包,熏肉,牛排,冒着油光的烤鸡。还有一碗黄黄稠稠的东西,看上去像是玉米羹,我舀了点放进嘴里,实在没什么味道,其他的食物我连碰都没碰。
好想念可口的白米粥啊,每次生病的时候,总能喝到老爸亲手熬的粥。那爽口清香的热粥喝下肚去,甭提多舒畅了。
我吃了两口便搁下汤勺,胃里好一阵翻搅。算算看,我也有一两天粒米未进了,为啥却一点都不觉得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