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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2 / 2)

李景锐看得嘴角直抽抽,想到这个世界的动物都那么大,也不知道这小玩意长大之后,自己这样的穷逼养不养得起?

如果实在是养不起,那他只能送它回归大自然了。毕竟它若是跟那些庞然大物一样,他就是砸锅卖铁也养不起啊。

虽然李景锐在心里这样吐槽,但是当秃毛崽软软对他叫的时候,他还是老老实实继续投喂的工作。

如此喂了大概十几次吧,小家伙就分了他四分之一的面条。李景锐担心它小小的身板会撑到,又给了它两根肉丝就停了下来。

很多小动物是不知道饥饱的,它们只要看到食物就会不停吃,其中撑死最多的就是一些观赏鱼。

为了避免秃毛崽撑死了,每一次都是他估摸着差不多了,就会单方面停止投喂这项工作。

小家伙一开始会抗议,但是发现李景锐根本不搭理它,是一个十分铁石心肠的男人后,秃毛崽就会自己呆一边生闷气。

不过由于它的智商不太高,加上幼崽的记忆力比较差,它每一次生气很快就会自己好了,然后继续在他面前来回蹦跶。

这样的暴雨加雷电的天气,一连持续了两天才结束。结束之后难得的放晴了一会儿,虽然只是不到一天,但是对于李景锐来说却是一件大喜事。

因为快要漫到家门的水,在放晴之后的烈阳烘烤下,不过是一天就褪去了很多。李景锐趁着这一天,把被大雨冲刷的有点漏雨的房顶修了修,又把之前丢在外面的几张卡片捡回来,之后就带着秃毛崽进了旁边的密林。

暴雨之后的密林里,长出了很多的蘑菇。李景锐凭着原主的记忆,采了一些比较常见的蘑菇,还挖了一些车前子。

车前子是一种比较常见的草药,很多农村的山里或者路边都很常见,很小的时候李景锐就自己摘过。

车前子有镇咳止痰,促进肠道蠕动等药用效果。一些比较落后的小山村里,很多老人都是用这个煮水,然后给家里咳嗽的孩子来治咳嗽。

李景锐没有采摘太多,因为这样的雨天不好储存,倒不如让它们长在地里。反正这一带只有他一个人,放在这里也不会有什么人跟他抢东西。

就在李景锐打算回去的时候,一直乖乖窝在一堆草上的秃毛崽,突然脚步蹒跚的往一边移动。它一边移动一边叫个不停,一双黑葡萄似的眼睛里面亮晶晶的,好像发现了什么新奇的东西一样。

李景锐见状没有跟上去,而是等到前面的笨鸟发现不对,一脸急切的回头对着他叫,他这才慢悠悠的跟上去。

其实说秃毛崽笨也不对,至少它在讨吃的时候挺聪明的,现在一脸依赖大家长的小模样,它的反应也比寻常鸟要聪明。

看着小东西现在的样子,李景锐越发觉得它像什么东西了。像他之前看小说里的一种动物,他记得龙傲天男主就养了几只宠物,其中好像就有一种看着丑萌丑萌的鸟。

不等李景锐想起到底是什么鸟,就发现秃毛崽停在一颗大树下停下,它面前的落叶下面好像有东西。

第9章

李景锐在秃毛崽旁边蹲下来,然后用一根木棍拨开了落叶,就发现下面藏了一个拳头大的虫。这是李景锐来到这个世界,第一次见到这么迷你且外观漂亮的虫了。

这种虫子的外壳很硬,和蜗牛一样带着鲜艳的花纹。在坚硬的外壳包裹之下,是类似于彩色水母的身体,很想小朋友喜欢吃的晶莹剔透的果冻。

不等李景锐继续观察下去,秃毛崽看到虫子就气势汹汹往上冲,企图用它的小嫩嘴啄破虫子外壳。

李景锐见秃毛崽来回啄了几次,都没能把那一只小虫子给咬死,只好用手里的木棍把虫子戳死,撬开那只小虫子坚硬的外壳,这才让秃毛崽吃了一顿美味大餐。

秃毛崽这么小就这么凶悍,并且已经学会了寻找食物这一点,李景锐更加肯定它是猛禽了。估计用不了多久时间,它就能自己出来捕猎养活自己,这样倒是给他省了不少麻烦。

之前李景锐还担心,它若是像那群大鸟一样大,到时候以他的能力根本养活不了它,如今看来完全是他自己多虑了。其实说不定到了最后,他想要在这个世界生存下去,还需要秃毛崽变强来保护他呢。

成功戳死了一只漂亮虫子,李景锐又获得了一张卡片。这一次只开出了银卡,里面只有一小包花生。

能开出东西总归什么都没有强,反正对于他来说都是白得的好处,一小包花生还能拿回去烤着吃。

在秃毛崽把虫子吃完之后,李景锐就带着秃毛崽回到了家里。等到天黑之后,淅淅沥沥又下起了雨,这一次不仅下起了雨,夜里还打起了雷刮起了大风。

李景锐是比较喜欢下雨的性格,以前只要遇见下雨天的时候,他总是喜欢泡一杯咖啡看纪录片。

那个时候他总觉得,下雨天可以把快节奏的生活慢下来,当听着窗外淅淅沥沥的雨声,心就会不自觉的静了。

所以在这样连续的大雨天之中,他的心态一直保持的很不错,并没有因为长时间的下雨而烦躁。

但是他喜欢雨却不喜欢刮风,因为呼啸的风声会让他心情焦虑,同时会觉得大风可以摧毁一切。

尤其是在这样的荒野之中,周围到处都是各种动物与植物,身边连一个说话的人都没有时,再听到肆虐的风声就更不好了。

好在次日一早,外面的风声就小了一点。就在他打算把门打开,为了新的一天忙碌时,透过门缝就与一双兽瞳对视上了。

李景锐反应十分迅速,二话不说就猛地关上了房门。紧接着外面的野兽巨大的兽爪,就凶狠的抓在了房门上,发出了一声十分巨大刺耳的声响,吓得刚睡醒的秃毛崽一个机灵。

不等它意识到外面的危险,就看见一只巨大的兽爪穿透了房门,李景锐抄起一旁的铁锄头就砸了上去。这个距离实在是太近了,使用弓箭完全来不及,李景锐只好拿起了锄头当武器用。

虽然锄头是用来开垦种地的,但是因为这个锄头全是铁做的,加上锄头的手柄比较长,用来当做武器还是比较顺手的。

李景锐手上用了不少力道,锄头的刃刚好砸在兽爪的掌心,那只兽爪顿时被削下一块肉来。

外面的野兽吃痛之下,一边愤怒的嘶吼着一边收回了手,李景锐趁机背上弓箭就冲了出去。

他的房子太小了,一直躲在里面早晚会被抓住。而且他的房子好不容易建好的,绝对不能让这一只大家伙给毁了。与其被动的等待被抓住,倒不如他出去想办法应对,反正他是不会坐以待毙就是了。

李景锐这人有很多缺点,唯一比较好的优点就是,他越是害怕越是不安的时候,他的头脑就越是清醒,同时身体的反应能力也越强。

以前李景锐的几个狐朋狗友,曾经和他一起去非洲历险,在见识过李景锐的本事之后,忍不住夸赞他是天真的战士。说他要是生活在战乱的时代,完全可以靠着好身手在战场称霸一方。

身为一个有志向的热血男人,李景锐不仅有过当英雄的梦,还想过保家卫国去当兵的。只可惜他大学时偷偷报名,后来因为出了一点小意外他就没去成。

李景锐利落的从房子里跑出来,这才看清楚家门口大家伙的样子。那是一只浑身黑漆漆的血岩豺,一种生活在一片血岩附近中等体型的豺。

从李景锐家一路往南走,大概有个一两天的路程,那里就有一片的血岩。当初李景锐找到这里时,就曾经从那一片的血岩地带走过,当时他就注意到了血岩豺。

按道理这里距离血岩那么近,李景锐不应该把新家按在这里才对,但是由于血岩豺很不喜欢雨天,所以当时李景锐也就没有把它们放心上。

加上他以后还要经常出去猎杀,这种血岩豺的体型与速度,是非常适合现在的他锻炼狩猎的,他这才没有选择远离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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