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1章(1 / 2)

声音带笑,干净清爽。

且自恋:“提醒一下,你已经无视了一个帅哥足足十分钟了。”

盛明稚回过神,懒得理江别。

两人不知不觉间走到了高中生时期的音乐教室。

江别忽然拍了下肩膀,用一种回忆过去的口吻提起:“你还记不记得这里?”

盛明稚抬眼,敷衍道:“我还没瞎。教室门口不是写着音乐教室吗。”

江别推开门走进去,靠在窗边。

对盛明稚笑了下,眨了眨右眼:“别那么无情啊。这可是我第一次遇见你的地方。”

这么一说,盛明稚愣了下。

环顾四周,倒是想起来了。

不过想起的不是第一次见面的感动。

而是想起这个b人第一次见面就骗他,说他是学长。

关键是盛明稚还真信了江别是高三的。

傻兮兮地喊了半天学长你好。

直到两人一起走到教室,盛明稚才发现江别跟他同样是高一新生。

后来换位置选同桌的时候,这人还厚颜无耻的搬着桌子坐在他身边,称不打不相识。

相识你妹。

想起来就火冒三丈。

盛明稚短暂的想起这段时光,但显然不想在音乐教室呆的太久。

只站了一会儿就想找借口离开。

而且,今天的天气他不喜欢。

上午就阴沉沉的,像是酝酿着一场暴雨,不知为何一直没下,抬头就是翻滚卷叠的云层,黑压压一片。

很像他回到盛家前的那几天。

——那时的天空也是酝酿着这么一场将落未落的暴雨。

他宛如一只什么都不知道的小麻雀,专心致志地准备着接下来的小提琴大赛。

老师说他很有天赋,也很努力,少见的努力,天不亮就开始练习,直到天黑,足足坚持了一个月。

这份毅力和努力,连大人都难以做到,何况他只是一个十一岁的小孩。

拿冠军对他而言不难,珍贵的是这次的冠军拥有着参加国际顶级赛事的敲门砖,那是更大的世界,对于出生在普通人家的“宋昱树”来说,去看看这个世界,是他从小到大的愿望。

然后这个愿望就在一个暴雨前夕,被打的支离破碎。

盛明稚记得在小提琴比赛开始前的那个上午,家里来了很多来追债的,他养父宋强早就跑得没影,家中只有养母和他。为了找钱,那些人砸烂了家里所有能砸烂的,翻遍了每一个角落,并且堵在门口,不让他们母子俩踏出大门一步。

盛明稚记得自己惊惧到无法出声,脸色惨白的像一张纸,浑身都在发抖。

养母苦苦哀求,愿意留在家里等宋强回来,但是孩子有一场很重要的比赛要参加,一场足以改变他人生的比赛,能不能让他出去。

万霞微弱的乞求不值一提,大人不会在乎一个小孩的比赛,也不会去探索背后的期盼与努力。他们要的是拿在手里的钱。被万霞给惹烦了,一脚踹开了这个瘦弱的女人,桌上的小提琴也被男人们高高拿起,狠狠地砸在地上,支离破碎还不够,踩上几脚让它变得更加碎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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