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教得都是怎么骗人。
但人,天生就会骗人,撒谎可以说是一门无师自通的学问,是个人小时候多少都撒过谎,是挨了揍才知道不对,慢慢就因为胆怯和道德束缚退化了这项技能。当然也有大人没教好,长大了越来越会的。
但徐方显然不是,他脑子里这个概念早就被自己磨掉了,后来,因为没有在乎的人,就也没必要撒谎,唯一经过思考说的谎,还是跟他哥换了身份。
甚至,那根本都算不上一个谎。
“其实……我也有东西要送给你的,在过年。”他双手往后支撑着,仰着脑袋,看天空明亮的星星,美丽得让人不想挪开眼。
闻锋看了他一眼:“那就忍着。”
“不,你对我太好了,我忍不住了。”
这对话怎么听都没气氛,还像脑残。
“那就拿出来吧。”闻锋无语地说。
“你要了?”徐方低头看着他。
“给我的干嘛不要?我都送你多少东西了,你也是该礼尚往来一下。”
敢敢迅速从沙滩裤的口袋里摸出一个小方盒子。
看外观,看形状,看上边刻着的镶金边destiny,种种迹象表明,这里面装的绝对是戒指。
“你他妈好会算计啊。”闻总笑了一声儿,“难怪要问我要不要。”
“那我给你戴上吧?”说着就要去抓他的手。
“诶。”闻锋把手一抽,“你小子想的美,得寸进尺啊。”
“那,你要我下跪嘛?”
“这主意不错,你跪吧。”闻锋抬抬下巴,“效果好可能我就答应了。”
敢敢目测了一下他们的位置:“你要先站起来,我才能跪啊。”
“麻烦。”闻锋翻了个身,“不要了。”
“啊。不行。”
他翻身,徐方得爬起来屁颠屁颠跑到对面,再坐下,再去抓他手,人家再一翻身,他又得爬起来转圈。
怎么我堂堂一个大老板,就看上这种傻缺。
“行了别转悠了。”闻锋扯住他,想一下子坐起来,马上咬了牙,腰是真酸,躺了一会儿更酸了。他这身上一不舒服,肯定要迁怒给徐方,“我问你,你每个月五千的零花钱,哪儿来的钱买钻戒?还半边都是钻,真舍得啊。”
敢敢:“钻太少了配不上你。”
“少来,哪来的钱?”
“我管邱文祎借的。”
好家伙,难怪那家伙要给你送嫁妆,还让老子在个‘合适的’时候打开,感情是被剧透了啊。
闻总咬牙切齿:“我再给你个措辞的机会。”
徐方马上反应过来:“我,我找银行借的。”
银行还行,比较符合他对邱文祎的印象。
“那,我可以给你戴上了吗?”
闻锋看着他那充满期待的小眼神儿,有点儿想笑。戒指这东西,其实他也想过,只是他还拉不下脸来下跪求婚,也不觉得他们之间非要有这个过程,就一直耽误了。现在也好,就当省了他一道事儿,顺便,还能让孩子高兴高兴。
“要我戴上,也不是不行。但你知道戴上戒指意味着什么嘛?”闻锋看着他,“你想好了说,敢用网上学来的话来敷衍我,你就打一辈子光棍去。”
“……我没上网学。”
“呵。”闻锋显然不信,“没学你怎么会忽然想到求婚?”
“真的。”徐方说,“我是跟小王学的啊。他结过婚,我亲眼看见的。”
“敢背誓词,也去打光棍。”
其实徐方压根没想到闻锋也会问他问题,他根本什么也没看,什么也没背。
“我只是觉得,我们如果可以结婚的话,你就会让我当很多很多年的小王子……”
他什么也没有学,只是选择了闻锋的肩膀,想永远倚靠下去。
这个答案,还不错。虽然不是什么深情告白,什么海誓山盟,但闻锋能从里边儿听出他很多的期望。
他不是什么不食人间疾苦的富豪公子哥,他知道人在无助的时候有多绝望,知道被亲人背叛是什么滋味,知道亲人被伤害有多么痛苦。他说佩服徐方,也不是说假的,徐方这个人,虽然可怜,但相当地百折不挠,一个能无视任何精神伤害的人,那得多么可怕。
幸好,他还没可怕到一个极端的程度。
他有越来越多的欲望和愿望,哪怕他的愿望都很幼稚,说出来会让人笑话他天真,他还是敢说,愿意诚实地说。
“好。”闻锋笑着说,“唱首好听的歌我就答应。”
敢敢突然石化,拿着戒指僵住,半天了看着他,嘴巴一张一合,就是说不出话来。
可能他这辈子都没有如此痛恨过自己不会唱歌。
这么简单就能换到一个老公的事,他居然做不到?
闻锋快给他这呆样子笑死了。
“行了,不逗你了。这个戒指就当你的预付,我算咱们都能活到一百岁,我分七十年用劳动服务偿还付清。”
敢敢回过神来,飞快地给他套上无名指,像给他戴上那个蝴蝶结一样,生怕他反悔。
然后说:“那你还欠我将近十年呢。”
“那等你死了再来找我要,我活不了那么久。”
“好。”敢敢开心地抱住了他的脖子,“那我可以在外面喊你老公嘛?”
“随你的便。”闻总阴险地说,“但是在你那好朋友邱大少爷面前一定要喊。”
“嗯。”
“待会儿把账单给我我给你把钱还了。”
“好啊。”
闻锋这个性格,是肯定不会动徐方账户里的钱的,结果就是,闻总花钱给自己买了枚戒指。
过程还整的挺浪漫,就结果而言,确实是有点儿蠢。
回想他们刚遇到的时候,场面还真是难看,是最不堪的金主包养关系。对闻锋来说那段关系跟以前的任何一段都没什么区别,还是这家伙在床上的需求实在是天赋异禀,加上态度散漫对自己丝毫不紧着巴着,不把他放在眼里,才彻底引起了他的注意。
人就是犯贱。
他跟徐方都一样。
他但凡找一个脾气比他好一点的男人,都能比自己对他温柔成百上千倍,他分了手了才知道舍不得自己,就得付出代价。
但这个新生的小王子不在乎前面要走过多少荆棘。
他心里长出了一朵玫瑰,他就一定要这一朵玫瑰。
他喜欢的不是钱和大房子,那是他为哥哥准备的。
小王子喜欢的,是开满了玫瑰的小行星啊。
(正文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