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伸舌头的才叫初吻。”
人行道的地砖用着非常鲜艳的粉黄双色,很衬夏天燥热的天气。傍晚路边的车流量很大,人行道上的行人也不少,鹿黎怕挡到别人的道,和林斯屿站在最边上。
赶路的人要么行色匆匆,要么低着头玩手机,倒是很少有人会注意到他们,只是偶尔会有人路过的时候瞥他们一眼。
鹿黎拽着林斯屿的衣袖,鼓足勇气地踮起脚,或许是过于紧张。他踮起的脚尖没立稳,直接摔在了林斯屿的身上。
他搭着林斯屿的手臂,借着力再次踮起脚尖。
鹿黎的心理建设只做到在纸上表白这步,当面说的时候他的喉咙万分干涩:“我、我……”
落日的晚霞印在鹿黎的脸上,比平日看起来还要来得红一些,耳边是风声和脚步声,这种环境让鹿黎更加说不出话。
林斯屿看他支支吾吾半天,刚想说“算了”,鹿黎却把他一直想听的话说出了口。
“我喜欢你。”
鹿黎挨在他的耳朵边上,气息蹭过林斯屿的耳廓,非常微弱,但却就是在他心里掀起了阵十级台风。
林斯屿把低着头的鹿黎牵在手里,遏制住自己弯下腰亲他的冲动。他安抚地捏了捏鹿黎的手心,语调跟着风一起悸动:“我也喜欢鹿鹿。”
他听到鹿黎害羞又小声地“嗯”了声,可能是因为鹿黎的手真的很好捏,也可能是因为林斯屿很喜欢对鹿黎动手动脚的缘故,他又捏了好几下。
林斯屿本目视着前方走,忽然就低声地道:“你的手好软,明明看着那么瘦。”
鹿黎手看起来不胖,但手心的肉是真的软乎乎,像是没有骨头一样。
他下意识地手上带着点劲,反手捏了下林斯屿的手,莫名其妙地被自己吓得就要甩开,像是只被自己尾巴吓到的猫,反应过来之后他才慢慢地适应着继续牵住。
鹿黎刚把林斯屿的身份调转成男朋友,非常容易因为一些小举动和语言一惊一乍,他现在明白自己应该说点什么,如果是以前,他可能反而会兴高采烈地和林斯屿讨论起自己的手为什么那么有肉。
现在,鹿黎舔了舔自己干燥的唇,小声地说:“如果你喜欢的话可以一直牵着。”
“会热吗?”
夏天其实一直牵着手确实会热,但鹿黎又摇了摇头说:“不会。”
反应迟钝其实也是件好事,鹿黎不太会刻意在意别人的目光,他和林斯屿十指相扣地牵着手,是什么关系昭然若揭,但鹿黎边和林斯屿交谈着边走着话,甚至不会注意到自己有点高的回头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