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种看一眼就能让我神魂颠倒的天使,我至今还没遇到过。
我虚心向梅菲斯求教:“你说我喜欢的那种天使没有几个,那就是有的意思?”
“当然有,”梅菲斯说:“你听过德维尔吗?”
第5章
德维尔。
我险些忘了他了。
“我去圣灵废墟找过他,他轮换走了。”
“圣灵废墟?那是几百年前的事了?”
“一百多年前?”
“我说嘛。”梅菲斯说:“德维尔早就不在那里了。”
“那他在哪儿?”
“听说他在莱锡尼港湾。”
莱锡尼港湾和圣灵废墟一样,都是神界重要的据点。
看来和加西亚打的那一架并非全无价值,至少我现在知道了德维尔的所在。
我立即起身穿衣服,梅菲斯在身后说:“你要走了?”
显而易见。
“你真的要去找德维尔?”
梅菲斯惊讶地说:“我只是跟你开开玩笑,他是神界几万年来神性最强的炽天使,你不可能拿得下他,他连正眼都不会看你的。”
那最好了。
想想就让人兴奋。
七十多年前和达纳分手的时候我就该去找他,但我很容易被其他美丽的事物分散注意,兜兜转转一拖就是几十年。
梅菲斯好看是好看,但激不起我的征服欲,睡过爽过就可以结束了。
我从地上捡起他的衣服扔到他身上,边往外走边说:“想住多久住多久,走的时候帮我关上门。”
梅菲斯在后面说:“你还真是和传闻中一样渣。”
我当他在夸我,推开窗跨上窗台跳下去——
漆黑的双翼在空中砰然展开,下坠停止,翅膀边缘自下而上划出一道弧线,贴着群魔市场的街道往前滑翔一段,反身跃上了高空。
神界分为九重天,魔界分为十二领域,每个领域有一位领主,领主之位能者居之。
有实力的恶魔看上哪个领域,就可以去挑战哪个领域的领主,只要打得赢,就可以赢个领域玩玩。
当上领主就可以随意决定领域内的律法习俗,还有享不尽的财宝和情人,除此之外,还有一定的几率成为魔王。
一百年前我杀了魔王邓普斯,理论上来说,我应该是新任魔王,最起码也能混个领主当当,但我只想成为最强大的恶魔,对统领一界不感兴趣。
做魔王就要时刻准备着被人挑战,邓普斯坐镇魔界七百多年,杀掉的挑战者上万,实力相当强劲。
我在那场战斗中惨胜,看着他的尸首凉透,才带着一身伤去情人那里度过了一晚。
那天之后我在魔界没有敌手,澎湃的冲动和欲望不能通过厮杀发泄,便只能用在征服情人上。
——魔族是坦荡的种族,有兴趣时一拍即合,没兴趣时一分钟都不能凑合,不像天使有那么多条条框框。
在天使眼中情人多是滥情随便,在魔界却是实力强魅力足的体现,他们口中的“渣”对魔族来说无从谈起,非要说的话,确实更接近于赞美。
抛开梅菲斯,前往莱锡尼港湾时,我没来由地想起加西亚——
邓普斯死后引发了魔界十二领主大混战,当时的十二领主为了名正言顺当上魔王,排着队来挑战过我,结果都被我分毫未落地砍翻。
加西亚能伤到我,也得是个领主级的恶魔,我怎么没有听说过他?
我在空中来了个急刹车,抱刀摸着下巴思考起来。
下方是与莱锡尼港湾遥遥相对的第七领域,巧得是我刚想到加西亚,就看到了他——这次处境调转,换成他被以伯明纳为首的高阶恶魔们包围。
街上的恶魔对这种突发的战斗习以为常,让出了场地,该干什么干什么。
旁边有一家恶魔酒馆,视野不错,我落到酒馆屋顶,大摇大摆地进去,要了一银壶酒,坐下边喝边看。
魔界的恶魔几乎都认识我,没一会儿我身边已经围了一群男男女女。
“那边那个被围攻的恶魔你们认识吗?”我问。
一个魔女攀上我的手臂说:“您是说加西亚吗?”
“他很有名?”
“他是近几十年来,除了您之外最强大的恶魔呢。”
“比领主还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