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此君王,数百年也未必能出一位,这便是所谓的天命吧,罢了罢了。
王朗捏捏胡子:“既然如此,君有何计划,不妨说来听听?”
“很简单,骑兵之威,在于冲阵。而若想冲阵之势成,必然要让马匹奔袭提速。”慕容辄道,“我军有一物,名为地雷,可埋入泥土,踩之即爆。”
“碎片若飞刀锋利,可直刺入骨髓,马匹又易受惊,难以控制。两方之下,骑兵之冲阵之势必然遭到破坏。”
“解决了冲阵骑兵,十八部铁骑便如狼失了利爪,威力骤降。”他说道,“贵朝大可以将此物埋于合适之处,破坏骑兵冲阵之势。”
地雷是兵工厂今年六月时发明的,但因为弹簧不好做,导致地雷的灵敏度极低,原本已经视为报废品了,却被吕飞铭注意到。
这种地雷只有在极大力气重击之下才能爆炸,威力也不足以杀人,但他却觉得这正好可以用来克制十八部铁骑。
骑兵上马后踩地力气极大,足以触碰地雷,而威力不足也不妨碍,马匹只要听到那声音后便会受惊,在这种情况下就算是一点点小伤口都是致命的,而恐慌会在马匹之间迅速传播,导致一连串的灾难。
慕容辄继续说道:“当然,你我也并非固守一城,为防止地雷耗尽,我方军队会在此期间奇袭其粮草大营,让其有去无回。”
“奇袭?”王朗皱眉,“老狼王用兵老练,粮草大营必在守军层层包围之中,贵朝要如何突破,就算突破,只要有探马相报,在外大军便可立等转身回营,将贵朝军队瓮中捉鳖。”
慕容辄听后笑了,他想到那日皇庄所见之景,也忍不住在心中赞叹一句,若非亲眼所见,如何能想象到这天下还有这等物品。
“很简单,我军……”他看向王朗,“会从空中袭击。”
106 大战
凌冽的寒风,飞卷的旗帜,战马的铁蹄踏碎枯草的声音……
苏查自六岁起便随父狩猎、出征,在他看来,边境的汉人们与牛羊别无异处。都是如此瘦弱如此不堪一击,面对十八部铁蹄根本无一战之力,只能任由他们追逐宰杀。
他七岁时杀了第一个汉人,那是一名被部落捉住的男性奴隶,可能有十三岁,或者是十五岁,长久的缺衣少食让他十分瘦弱。苏查记得很清楚,那是一场宴会,父亲和叔叔醉酒后说到了他已经可以独自狩猎了,叔叔便提议让他在今天见见血。
那奴隶就这样被从羊圈中牵了出来,他被允许喝了一碗肉汤,一块青稞饼。这并不是他们的怜悯,而是为了让奴隶在接下里的时间里有足够的力气逃跑,让这场戏剧变得更加有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