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弯弯对季思骋的心思,迟薰衣比谁都清楚。埋在心底那么深的感情,说忘就忘不容易。
更何况,弯弯重情。
沈弯弯点点头,顺手将掉落到胸前的头发往后顺了顺:“很奇怪吧?我也觉得奇怪,但是一一,我现在这儿已经不疼了,看到妥妥和铛铛,看到他,心里都是满满的。”
“忘掉一个人最好的方法,就是接受一段新的恋情。虽然我知道傅家是高枝儿,不过我还是想试试。”
“哇,傅蜀黍,你的水果切得好漂亮啊!”
铛铛一边啃着蛋糕一边跟在傅瑾行后边不停地拍着马,“我从来都没见过苹果也能切这么漂亮的。”
“还有哈密瓜,这是月亮船的哈密瓜吗?傅蜀黍你太棒了哦,我只有在吃冰激凌的时候见过这种哈密瓜!”
说话间,傅南栩已经迈着长腿走到了沙发,将水果托盘放到茶几上:“迟小姐,不知道你喜欢吃什么水果,家里只有这几种,只能将就一下。今天婚礼事情多,很多事情发生突然,你跟弯弯应该都没怎么吃东西。弯弯,你觉得出去吃还是在家里吃更方便?你跟迟小姐刚刚见面,一定有说不完的话,哪里更合适?”
“家里吧,我去做饭。”沈弯弯说着便站起身来,就被男人的手给按住了肩膀,“你坐着陪迟小姐,我去做饭。”
这样的男人会做饭,迟薰衣简直惊掉了下巴,刚刚几句话下来,便可以判断傅瑾行这个男人不仅路数周全,很有涵养,而且事事都以弯弯为先,跟曾经的季思骋相比,那可真是好太多了。
傅瑾行走去厨房,两小只也屁颠屁颠地跟在了身后,沈弯弯叹了口气:“没办法,从小跟着傅瑾行长大,所以对他特别黏。”
“这两个孩子,他知不知道……”
“铛铛的事情,我已经告诉他了,他答应过我不说,所以傅南栩应该不知道。妥妥……他说他很喜欢。”
迟薰衣听出了沈弯弯的言外之意,妥妥应该不是傅瑾行的孩子,一个身居高位的男人,对一个女人到底是爱到什么程度,才会连这个都不在乎?
“一一。”沈弯弯叉了一块哈密瓜放到嘴里,说话有些含糊不清,“你说如果你跟傅南栩能不计前嫌在一起的话,我其实也挺欢迎的,这样我们就成妯娌了啊!这世界上就没有比我们更合得来的妯娌了。你说我们在一起喝喝茶搞搞事业斗斗绿茶什么的,生活多美好!”
”感情的事如人饮水,冷暖自知,你还是自己想。我自己随便说说哈,必定不能让傅南栩轻易得到原谅的。“
两人天南地北地聊了一阵,忽然门铃又响了起来。
”估计是外卖到了,我过去开门。“
”我去好了。“迟薰衣看沈弯弯手里正剥着橘子,起身朝着门的方向走去,这礼服还穿在身上走路不是太方便,她打开门的同时低头扯了扯裙摆,再抬头,脑袋轰的一声。
门前站着的西装革履的男人,是傅南栩。
明明数个小时之前见过,现在看到他,整个人的气色相当不好,眉间有着褶皱。
她想起来曾亦电话里说的,什么胃疼得厉害。
她拧眉看着他,出于一种本能去探究他的神色时,他就侧身自己走了进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