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一晃眼没盯住,再投去视线的时候,看到一个金发男人在和江新停搭话,江新停眉眼动人,侧对着程思稷的方向,一只手捏着一枚餐叉,另一只手端着银质的餐盘,上面放置一块咬了一口的水果塔,表层涂抹的枫糖在灯光下泛着玲珑剔透的色泽。
程思稷皱了皱眉,枫糖和笑容,都太甜了。
紧接着,他看到江新停垂下目光尴尬地笑了一下,显然对目前的处境没有预判,而对面的男人兴味盎然地朝他的面孔抬起手臂。
或许是常来国外,程思稷对欧洲人这种暧昧的眼神和过分浪漫奔放的性格再熟悉不过,他们初见就表达兴趣,触摸亲吻,只要好感足够,离别时就可以邀请去家里欢度良宵。
程思稷大步迈过去,其间撞到了某个人的肩膀,他没空看清对方的表情,只来得及说了一句抱歉,终于赶在那个男人堪堪触及之前,用腕部将对方的手臂格在空中。
如一座坚固的堤坝,程思稷将江新停向身后扯去,拦在二人中间,用不容置喙的语气无比清晰地吐露:“Sorry.He is my better half*.”
那个金发男人遗憾地收回手,表达自己无意冒犯,又朝江新停眨眨眼,指了指他嘴角的位置,然后转身离开。
程思稷转过身,表情不悦:“他跟你说什么?”
江新停的耳廓因为他那句占有欲十足的宣誓主权而染上绯红,人还有点懵懂:“就问我是哪国人,要不要去他的酒庄,就在这附近。”
唇瓣开阖,看出嘴角沾一抹亮色,程思稷用指腹从他嘴角蹭过去,残余的枫糖使指腹变得黏腻。
那里的皮肤稍微一用力就变红,江新停自己抬起手背,又蹭了蹭那里,终于想起将嘴里未咀嚼完毕的挞皮咽下。
程思稷眯了眯眼,看着他纤长的手指,觉得上面少了一样东西,现在简直素得碍眼。
酒会进展到一半,酒庄的主人Camille女士换了一袭红色的丝绒长裙,主动献舞。因着刚刚对酒水的绝佳品鉴,她在人群里一眼锁定程思稷,邀请他为她钢琴伴奏。
程思稷婉拒,推说琴艺不佳。Camille却认定他有一双会弹琴的手,逃不过她的眼睛。
再推下去怕驳了女主人的面子,程思稷一贯绅士,便也不再推辞,打开琴盖,试了几个音。
琴是好琴,琴声如泉音,绷得脆响。而后指尖敲击,优美的琴声流淌而出,是小步舞曲,一旁等候伴奏的小提琴手立刻跟上。
红色的裙摆扬起,脚步踢踏,Camille领舞后,其他人也加入其中。程思稷无心炫技,浅浅奏了一个乐章,一曲终了,有女士往他的钢琴上扔玫瑰,他大方接了,指尖捏着微笑道谢。江新停正在鼓掌,又听程思稷说了一句:“爱人就在现场,我与他相比,玫瑰更衬他一些。”
程思稷的优雅是骨子里的,既不叫别人的好意落空,也不让江新停难堪。他微微鞠躬下台,朝人群后的江新停走去,将艳丽的玫瑰别在他的胸针后面。
乐队将音乐换成更舒缓的乐曲,程思稷肘撑在岛台上,问江新停:“跳舞吗?”
江新停完全不会,周围的人明显有跳舞基因,他觉得自己蹩脚。
程思稷看出他的犹豫,站起来,比出一个极为绅士的邀请手势。
江新停早就喝得微醺,脑子发热,他想今夜像个梦,程思稷要什么,他恐怕都会给。于是他将手搭上去,被程思稷牵进旋转的人潮里。
一开始踩中程思稷的皮鞋,江新停想放弃,被程思稷强硬地揽回去适应。程思稷极具掌控力的手掌握住他腰,带着他跟随旋律前进或后退,江新停忽而发现自己没想象的那么笨拙,他甚至有些迷恋这种在程思稷怀中的感觉,玫瑰的淡香萦绕他们胸怀,他们无所顾忌地笑,无所顾忌地旋转。
眼前的光景飞速地掠,花朵的红,酒液的烈,金属的光,灯丝的热,柠檬、葡萄、甜橙,全世界视线模糊,江新停以程思稷抬高的手臂为中心,大笑着转进他的胸膛。
程思稷像一盏容器,任江新停这朵水花蹦跳着稳稳落进去。
程思稷是什么形状,江新停就是什么形状。
他塑造他,也包容他。不论他温驯乖顺,还是恣意骄纵,是胆怯后退,还是坚定如一,程思稷永永远远接着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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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他们的爱情,我觉得用容器和水来比喻很贴切。
*my better half另一半(暗含自我谦逊,和对对方的宠溺和夸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