犹记得小时候,他还十分关照我,与我称兄道弟,说我一辈子会是他的好弟弟,他这辈子只会对我一个人好。但是近年来,他不知是被什么神魔上了身,忽然有一日起便对我这般恶意满满。
我自然不会白白让他占了嘴上的便宜,我将袖子撸起,抬手就是一拳打在他那张得意洋洋的脸上。
他那一瞬间面上有些错愕,似乎是没想过我会在春日宴上与他动手,毕竟这是皇上举行的宴会,百姓们都在城楼下看着。
但我就是那样做了,我与他二人身在高楼之上,悬挂的彩旗随着春风招摇,我与他的脸色皆不好看。
我又扬起手,狠狠给了他一巴掌,我的指甲在他面上留下血痕,他生生受下了,没有还手。也是怪哉,他虽总是言语轻薄于我,却从不敢真的对我动手,怕是真把我当成手无缚鸡之力的小娘子!
我想到这里,越发生气,又要挥拳过去,元夜却抓住我的手,低声呵斥道,“这里是春日宴,你闹什么?!”
“闹?”我冲他冷笑一声,怒道,“是你先闹的,既然要闹那就闹大一点!”
“你这个狗|杂|种!”我凑到他耳边,骂了这一句,我们两人便在高楼上厮打起来。
周围的侍从皆是慌乱异常,他们知晓我们二人的身份,一个是当朝宰相的公子,一个是镇北将军的公子,得罪了谁都不好收场,于是现场便如鸡飞狗跳一般,有说要去请宰相的,也有说要去找将军的,愣是没一个人来拉架。
我这个人呢,打起架来便有些人来疯,双手就算被元夜缚住了,脑袋也能发狠地往他脑门上磕,他眼睛瞪得像牛铃,显然是真的被我气到了,手上没有收住力,竟将我从城楼上推了下来!
当我意识到危险的时候,双手在空中扑腾着希望能抓住些什么,却一无所获。我这时才开始慌了,爹爹在哪里?怎么还没来救我?我今日就要命丧于此了吗?就因为元夜这个狗|杂|种?
我不。
老天爷你不能这样对我。
或许是我命不该绝,老天爷听到了我的祈求,我猝不及防地落入了一个冷香四溢的怀抱里,一抬眼便触到了一双灰色的眼瞳。
眼前这人相貌长得着实出挑,微微上挑的凤眸,挺直且有些锋利的鼻梁,薄而形状美好的唇,五官俊美却显出几分寡淡清冷的气韵。
我从未见过这般好看的男人,但他周身的气息太冷了,明明眼下是朗朗的春日,他给我的感觉却如同冬日里的皑皑冰雪。
他护着我,劲实的手臂环在我腰上,我没由来感到脸颊一阵阵发烫,说来也奇怪,我又不是女子,也没什么好害臊的,我却不敢去看他那隽远的眉目。
我至今仍记得,谢言当日穿了一身霜白的衣袍,面容清冷如骄傲高贵的白鹤,又凛然如不可侵-犯的高岭之花,而我则恍惚间成了拜倒在他风姿下的俗不可耐的人物。
以前话本里的侠客救了人,接下来的桥段便是以身相许,那谢言救了我,我是不是也该嫁给他?我虽不是女子,但听那些杂碎说,我长得比女子还要好看,不知谢言会愿意吗?
“公子!你没事吧!”我的侍从小满急忙冲上来,打断了我的胡思乱想,谢言环在我腰上的手也立即松开,仿佛我是什么毒物一般不可触碰。
我抬起头,摆上自认为端丽的笑容,却只对上那人的后脑勺,不禁有些失落。
我爹来得很快,一向以风雅闻名的他竟跑乱了呼吸,浑身发抖地将我上上下下都察看了一番,才稍稍松了一口气,叹道,“你可是要把爹吓死。”
“哎呀爹爹,这不是没事吗?”我转了个圈来展示自己的完好无缺,我在我爹面前惯是懂得那些撒娇耍赖的伎俩,自然也很快将他安抚了下来。
春日宴正式开始,皇上也不知从哪里听说了我从城楼上跌下被太子所救这件事,骂我胡闹。他身着威严的龙袍,虽年近不惑,脸上却没有岁月的痕迹,不过我确实看不出他与谢言在相貌上有哪一点相像。
皇上的长相更趋向于凌厉威严,有着天子的不怒自威,浓眉高鼻,眼神总是透着凶狠。而谢言的轮廓很深,唇很薄,肤如霜雪,光是眼瞳的灰色,便将他与芸芸众生区分开了。在我眼里,他好看得紧,就连不苟言笑的表情,也如神像一般神圣凛然。
我偷偷瞧谢言,他端坐在一旁,灰色的眼瞳毫无波动,似乎我并非为他所救,而他不过是个无关紧要的看客。
“小秋,还不赶紧谢谢太子殿下的救命之恩!”我爹见我发愣,便用手拍拍我的手背,硬塞了一杯酒到我手中。
“哦哦。”我这才起身,慢慢走向谢言。
我与他之间离得不远,不过数步,但这短短的距离,却让我的呼吸随之滚烫,心跳都开始狂乱。我听不见周遭的声音,只愣愣地望着那人,他的灰色的眼眸,如同沉寂的海,忍不住让人浸溺在其中。
终于还是到了,我松了一口气,就连说话都有些结巴,“谢谢,谢太子殿下,救,救命之恩。”
我将酒一饮而尽,随后便将视线都落在谢言的手上,我不敢盯着他那张冷若冰霜的脸,却赫然发现谢言的手,也长得十分好,如清俊的竹节,修长又骨节分明。
谢言并未执起酒杯,他似是懒得与我应对,只是说了句,“举手之劳,不必挂怀。”
不必挂怀!不必怪挂怀!
这不就是侠客面对自己不感兴趣的却硬要以身相许的姑娘做的推辞吗?
我脸上一阵阵发烫,甚至来不及措辞,便怔楞着回到了席位,那是我顺风顺水的人生第一次感到挫败。
作者有话要说:
开新文了,是一次新的尝试,我会尽力去写的,么么哒!
完结文:《笨蛋美人不会再爱了》《穿成反派的病美人师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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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收1-摄政王他又失忆了!
唐欢刚捡到谢临时,他记忆全失,浑身竖起防备,像刺猬一样难伺候,唐欢只能一点一点地小心安抚。
后来他们日渐熟悉,谢临逐渐朝他露出柔软的肚皮,温柔又强大地保护他,还对他说,“最喜欢糖”。
两人尝过不为人道的心酸穷苦,从破旧的茅草屋走到高宅大院,从艰苦的农耕生活走向经商大户,将生活越过越好。
本以为日子会这样温馨舒适地过下去,谁知有一日谢临突然恢复了从前的记忆,却将他们后来的过往忘得一干二净。
唐欢这才知道谢临原是朝堂上翻云覆雨的摄政王,看不上自己这等乡野村夫也是正常,是自己高攀,蹉跎了人家这些时日。
他收拾包袱准备离开,但谢临却死活不让他走,还非要他回答,“你是喜欢我还是从前那个人?”
是个甜甜的种田文!
攻失忆后自己醋自己!依旧很宠!
傲慢骄矜很宠老婆攻×温柔贤惠貌美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