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的声音很小,戚时雨并没有听清,他反问:“什么?”
“没什么。”钟远回过神来,“我也是A大毕业的。”
“看咱俩年纪差不太多,我要是去了A大,没准儿当年咱俩还能做校友呢!”时雨仍是闲聊的语气:“话说回来,还一直没问过你呢,你今年多大?我过了年就33了。”
“比你小半岁。”
“嘿嘿。”戚时雨最会蹬鼻子上脸,听了这话没意识到丝毫的不对,他一把搂过钟远的脖子,半挂在他身侧,“叫哥哥啊小钟。”
钟远微微低头,轻声唤道:“哥哥。”
……这么听话的吗?戚时雨这个一向流氓惯了的都一时有些尴尬。他抓了两把自己的头发,悻悻放下了手,接着道:“我去了C市以后,一开始的学费生活费都是我哥给的,我跟家里关系一直比较紧张。我哥去世前最放不下的就是这个,那会儿朗朗还没出生,他跟我妈说既然已经有了这个孙子,就别再逼我了,一家人好好的比什么都强。”
“我嫂子是个特别厉害特别飒的姑娘,我哥走的时候她还大着肚子,也一直试图缓和我和父母的关系。”戚时雨叹了口气,“我本来打算处理完这边的事情还是回C市发展,结果没想到,她也走了。”
钟远伸出手,揽住了他的肩膀。
这是个略带安慰意味的姿势,戚时雨能感受到他怀里的温度,透过他的胸膛和臂膀传过来,山上天气凉爽,这样的温度反而让人觉得舒适。
“B市对于孩子来说,资源还是更好一些。”戚时雨闭上眼睛,“我就留下来了,这两年跟我爹妈关系也算好了一些。”
钟远笑道:“幸好你留下来了,不然我们怎么遇见呢?”
“我那天是真的心烦。”戚时雨想到他们“遇见”的那天,“我妈这两年虽然不怎么跟我闹了,但是总是想见缝插针地给我介绍女朋友。所以我半年前跟前任分手以后一直没有跟家里说,谁知道还是被我妈撞破了。那天跟朋友去落吧,也是喝多了才被他们怂恿着上台丢人,谁知道就撞见了你。”
“不丢人,你唱的那首歌很好听。”钟远笑了笑,又补充了半句,“很诱人。”
“是吧?”戚时雨得意地挑了挑眉,“我就是年龄太大了,不然没准儿也能出个道。”
钟远看着他的眉眼,想起那晚他所唱的歌:意乱情迷极易流逝 难耐这夜春光浪费 难道你可遮掩着身体分享一切?愈是期待愈是美丽 来让这夜春光代替 难道要等青春全枯萎至得到一切?
那时候钟远刚刚喝了半打Tequila shot,眼神也未醉至朦胧不清,他被歌声吸引着看向舞台,却看到了深印在青春年少记忆里的那张脸。
那张脸不再如少时那般张扬,因着酒意神情有些迷茫而诱人。钟远看到他的眼神终于望向自己,那成熟男人的眉眼与记忆中少年的眉眼相互重合,引得他再也挪不开目光。
那一刻他想:还好,虽然已经不再是少年,但再相遇时,青春还未至枯萎。
这也很好。
第10章
高中时代的戚时雨,长相出众、性格张扬、成绩优异,是学校里名副其实的明星学生。老师喜欢他,同学也喜欢他。男同学跟他称兄道弟,女同学的情书像雪花一样每天塞满他的储物柜和课桌。
他对待每一个同学都是温和有礼的,从来不收女同学的礼物,也从来不会接受任何一个表白,他总是带着礼貌的微笑说谢谢,然后祝福对方今后遇到更合适的人。
从某种程度上来说,他是完美的。至于课堂上偶尔的调皮捣蛋,球场上偶尔的年轻气盛,这些小小的缺点都让戚时雨更加招人喜欢。
所以钟远转学到这所高中的第一天,就已经知道了这位风云人物。
彼时戚时雨距离高考不过两个月时间,而钟远所在的高二教学楼就在高三教学楼的对面,同在七楼,窗户正对,两扇窗户之间不过十来米的距离。
他们各自坐在临窗的座位。钟远第一天来到学校,课间休息时就被一群姑娘从座位上挤到了一边。高二的孩子们比高一新生胆子大,又没有高三学生那么大的学习压力,正是最活泼的时候。女孩子们指着对面窗户边的侧影小声尖叫,叽叽喳喳,见窗户开着,有胆子大的姑娘对着对面大喊了一声:“戚学长好!”
钟远站在一群姑娘后头,有些局促,生怕她们挤翻了自己放在课桌上的水杯子。这一声喊吸引了他的注意力,他抬头望出去,正好看见对面窗户后头那个男孩子转过头来,对着这边露出一个俊朗迷人的微笑。
这边的姑娘们再次尖叫了起来。
坐在钟远前面的男生溜达到他身边跟他搭话:“哥们儿,你以前见过这阵仗吗?”
钟远稍微往一旁挪了半步,站得离他远了一些,摇了摇头。
“习惯了就好了。”男生干笑了两声,“不过也不用太久,再有两个月戚时雨就该毕业了,到时候她们就没法儿再对着对面犯花痴了。”
钟远没说话,但他记住了戚时雨这个名字。
那时候的钟远确实是太过于内向了。他留着半遮住眼睛的刘海,带着一副厚厚的黑框眼镜,不管是走在路上还是跟人说话总是低着头。他身高并不矮,但因为这样的姿态总显得有些瑟缩。高二下学期转学的学生并不常见,班级中也早就有了成员固定的小团体,性格孤僻的钟远在这样的氛围中显得更加格格不入。
班级里唯一能跟他说上几句话的人就是坐在他前面名叫陈随的男生,最主要的原因还是陈随人如其名,十分随和,而且十分能聊。
陈随的同桌是班上唯一一个体育特长生,时常出去训练,所以他旁边的座位总是空着的。每个课间,当钟远的座位被女生们征用,他总是拉着钟远坐在他旁边跟他聊天。
准确来说,是陈随聊,钟远望天。不过陈随并不在意。
高三的学生并没有多少休息时间,所以课间的大多数时候戚时雨都坐在座位上,有时自己做习题,有时候则是给同学讲题。他讲题的时候总是一副很认真的姿态,耐心地在纸上写写画画。
钟远甚至能看到他写字时垂下来的微长的头发。
“欸,你说戚时雨真的是人吗?”陈随见钟远也在看对面,拿胳膊肘碰了碰他,“长得帅,成绩好,打球也打得好,人缘儿还这么好,这种完美的人居然真的存在。”
钟远不自然地往边上躲了一下,半晌后才开口:“我没见过他打球。”
好几个礼拜了,这是他第一次真正意义上和陈随对话,陈随油然而生一种精诚所至金石为开的成就感,连忙道:“下周校际篮球赛,戚时雨作为前队长要出赛的,这也是他在咱们学校的最后一场比赛了。到时候我带你一起去看啊,我跟你说,虽然男生多少有点不服吧,但是必须承认,大哥那个球打得是真的牛逼……”
陈随还在喋喋不休,钟远再次看向对面,那边的戚时雨正在给一个扎着马尾的姑娘讲题,他右手执笔,笔尖在姑娘的试卷上轻轻指点着,嘴角始终带着温和的笑容。那姑娘也听得认真,脸上粉扑扑的,时不时开口说几句话,像是在提出问题。
钟远羡慕像戚时雨这样的人,但他想自己一辈子也不可能这样潇洒又招人喜爱。近乎完美的戚时雨和因为在之前学校呆不下去才被迫转学的自己,之间的距离远远不止两扇窗户之间的十来米,而是一条无论如何也跨不过去的鸿沟。
十七八岁的年纪,正是情爱萌动的时候。钟远已经想不起来是怎么发现自己喜欢同性的了。他以前的学校是寄宿制,刚上高一,宿舍里的男孩们谈论女生的时候、凑在一起看小电影的时候,他只觉得尴尬,甚至全无反应。相反,他更喜欢看那些在运动场上奔驰的男孩子,会因为他们精壮的皮肉下迸发出的勃勃生机产生无法压抑的性冲动。
那个时代没有人会教导孩子这些。他只知道自己和大多数人是不一样的,而且默认和大众背道而驰即是错误,所以这成为了他最大的秘密。
钟远是个沉默又不起眼的人,他的生活一直过得平淡而安静。直到高一下学期,他所住的宿舍迎来了一位新舍友。
新舍友是一位艺术特长生,名叫高喆。弹钢琴的少年像极了一只白天鹅,矜贵又美好。但他的性格开朗,为人热情,对待沉默的钟远就像一束小火把,渐渐的,他成为了钟远唯一一个朋友。